各位专家;您们好! 我是花了10万元的押金跟某品牌企业签定了在本地开专卖店销售其品牌服装的合同。 请问:如果非专卖店低价销售同我专卖店的一样的正宗服装,我该找谁来维护权益,能找我地的工商局吗?有什么法律条款可以参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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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这是一个涉及到特许经营权益的问题。你与品牌企业签订了在本地区开专卖店的合同,并交了10万押金,品牌企业就得依合同维护你在该地区的经营权益,具体就要看您与品牌企业的特许经营合同中对销售地区、销售渠道的约定。如果您是在该地区独家经营的,而现在企业又把产品供给非专卖店(要调查了解清楚对方的进货的情况和证据),损害了你的经营权益。那么你可以依据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起诉品牌企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您的损失。如果对方低价出售的不是品牌企业所出售的产品(比如企业否认给其供货),那么其销售的就是假货。则可以联合品牌企业和工商部门进行调查打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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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侵犯你的特约代理权,人家有权采取自己的销售方式和价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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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找厂家协商,既然只有你一家专卖店,别家和你的货一样说明供货渠道出了问题。如果合同中有涉及此问题的,就参照合同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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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约定,厂家可以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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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涉及到特许经营权益的问题。那要看你与厂商当时签订的协议了。如果当时协商厂家只能提供给你所在地的只有你一家,而不能提供给别人的话,你可以告厂家违约。 如果没有约定,厂家可以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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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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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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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你与厂商当时签订的协议了。如果当时协商厂家只能提供给你所在地的只有你一家,而不能提供给别人的话,你可以告厂家违约。 如果没有约定,厂家可以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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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是特许专营店那就要咨询一下总店了还要侧面了解一下对方的进货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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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到特许经营的问题,一要看您与品牌企业的特许经营合同中对销售地区\销售渠道有何约定,如果您是在该地区独家经营的,那么你可以依据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起诉品牌企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您的损失.除非是涉及到假货\侵犯知识产权,否则工商部门不会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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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但下列情形除外:(一)销售鲜活商品;(二)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三)季节性降价;(四)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如果这些非专卖店的行为构成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你可以向当地工商部门反映,要求制止该行为,并对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不行,你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