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甲在妻陪伴下外出散步,顽童乙前来挑逗,甲受刺激追赶,甲妻见状竭力阻拦无效,甲将乙头打破。乙的医药费如何承担?() A.完全由甲妻承担 B.主要由甲妻承担,但乙的监护人也应适当承担 C.完全由乙的监护人承担 D.主要由乙的监护人承担,甲妻也应适当承担为什么?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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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D,过错分担原则。并分清过错的诱因和辅因,诱因是挑逗,而造成这种状况则是顽童父母监护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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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民法通则》第133条第一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第131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即使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也只能是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对于损害结果的发生还是要承担主要责任的。 上题属于混合过错,即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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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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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选B 我同意SHALLY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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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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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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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d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受损,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如已经尽了监护职责,则可适当减轻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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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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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我看,选c,那样的小p孩纯属活该,没家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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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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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B因为我国民法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受损,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如已经尽了监护职责,则可适当减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