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公司在筹建期买了二辆汽车,户名是法人的姓名,我们财务也入了账,提了折旧?请问,这种情况的折旧费能在税前列支吗?有一个会计说,让法人与公司签定协议,证明这辆车是让公司无偿使用的,这样提的折旧费,就可以税前列支了,请问是这样吗? 那么现在还有什么其它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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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1、可以将属法定代表人户名的车辆过户到公司名下。公司同时付款给该法定代表人。注意:法人一般是指一个企业或组织,而不是自然人。法定代表人不是法人,法人也不是法定代表人,这是两个概念。当然,如果出钱的是公司,那就过户改名即可。2、可以以租赁的方式进行(如果钱是法定代表人出的)。公司以支付租赁费的名义入帐,当然要发票哦(可以向税务局开取)!这样,多一个税金问题。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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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税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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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对呀~法人是企业和组织而法人代表才是企业或组织的经营人我想你的方法也可以~当然保险的话,就过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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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法人姓名是否弄错了,法人是企业的名称呀,法人代表才是个人名称呀。如果是企业的名称,折旧税前列支一点问题也没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