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问房屋若有兄弟5人共同继承,并其中一人已过世,房屋现要买卖!可否依土地法34-1规定,2/3同意即可!那其中一人已过世,若继承人不愿意签名!这样可买卖吗?2. 若共同继承人皆同意卖出房子,但房子有被设定抵押,应该不会有脱产的问题吧...就是其中一人将房子卖给别人然后跑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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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房屋属于兄弟4人和去世一人的继承人共有。2、卖房需要取得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否则,买卖行为无效,也没有人敢买。 如果经协商共有人(继承人)之一不同意,那么其他继承人可以协议分割遗产,也可以通过析产继承诉讼确定房屋由谁继承,其他人得折价款。得房的人就可以卖房了。但是诉讼要花的时间比较长。 但共有人之一就分割遗产达不成协议,又坚决不同意转让的话,也只能先进行诉讼后转让了。3、关于房产上有抵押的问题,涉及到房屋出让人和受让人法律上这样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七条 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  如果抵押物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受让人,因此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由抵押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八条 抵押物依法被继承或者赠与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4、如果房产有抵押,一般人也不愿意买。5、你说的情况不可能存在,一般买房都要查有无共有人、其他共有人是否同意,是否有抵押。房管局过户也要查共有人是否同意的,甚至还要求对转让进行公证。公证处也要查这些情况的。 不大可能存在共有人之一偷着卖房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