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去到普陀区金沙江路申汉大厦的一家公司应聘时,公司负责人表示:1.个人简历需按他们公司的格式重新制订备案,但费用10元需个人承担2.面试成功后,需培训一个星期的时间后方可正式上班工作,这此培训其间,因需了解公司产品及相关资料,故部分样品及资料等杂费需缴350元,此费用在当月工资里一同退回。除签订劳工合同之外,另外这350元费用的事项,双方可签订一份协议)请问,这样的公司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为什么在还没进入工作就行交这么多的费用呢?我得相信这家公司吗?因为:应聘的职位及各方面条件基本符合我的要求。真是矛盾,如果我确定的话,明天就可以上班了,请你们帮我分析一下,好吗?这会不会是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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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劳动部门有规定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求职者任何费用你可以去当地劳动部门问问或者求助当地的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