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里,除了夫妻双方同为独生子女的条件下,还有什么情况允许生二胎?比如说生完第一胎后几年后可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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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原来的有关条例规定,公民在9种情形下可被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符合条件的夫妻如果希望生育第二胎,其生育间隔必须不得少于4年,另外,女方不得低于28周岁。考虑到如果间隔时间和女方年龄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有可能造成许多高龄产妇,不利于母婴的健康和安全。新出台的条例规定,按原规定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情况的公民,在上述两个条件中只需具备一个,即可生育第二个孩子。  9类家庭可生第二胎  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婚后5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  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愿意赡养老人的;  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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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那么多孩子干吗。我好象听说隔15年可以再生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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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下:离婚后再婚的,再婚的两个人只有一个人有一个小孩的,可以再要一个孩子。也就是说,再婚的夫妻,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他们两个只要只有一个人有过一个小孩,不管是在身边还是不在身边,都可以再生一个孩子。如果其中有一个人曾经结婚两次,并且跟两个配偶一共生过两个以上的孩子(含两个)不管是不是归他抚养,也不管他现在的配偶有没有过小孩,他们都不允许再要了。如果两个人都曾经有过小孩,再婚后也是不允许再要了。不过现在有人为了再要小孩,托关系开证明,说自己的孩子有智力方面的障碍或者身体残疾的,可以在孩子4岁以后再生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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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同为独生子女男方离婚后再婚,女方未生育生育后为残疾儿少数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