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一女员工在十月八日于惠州的旺达通讯行购买了天时达的手机,结果该手机于2005年11月1日下午三四点钟左右发生爆炸,该女员工的腿给炸伤了,晚上该通讯行只赔偿了六千元就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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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行没有多少责任,主要责任在厂家,要找厂家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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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 商家与厂家有不可推卸的连带责任,可以在医疗费实际发生后,再要求给予赔偿和误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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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拨打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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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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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通讯行没有多少责任,主要责任在厂家,但按消法规定,你可以找商家,也可以找厂家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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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啊,诉讼把!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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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为合理就合理了,不合理你可以找消协,不行可以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