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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国债共分为记账式和凭证式国债,主要通过银行和证券公司代销。银行代销的多是凭证式国债,证券公司主要代销记账式国债。 记账式国债又称无纸化国债,即将投资者持有的国债登记在深、沪交易所证券账户中,仅取得对账单来证明其所有权的一种国债;记账式国债可以在交易所上市,投资者可随时买卖,利用账户通过电脑系统完成国债发行、交易和兑付。 凭证式国债提前兑付时,按持有时间设定分档利率来计算利息,一般高于银行存款提前支取收益。记账式国债一上市即可交易变现,变现时的收益为交易价格与应计利息之和。应记利息是按发行时的票面利率计算,每天累计。 凭证式国债的本金及利息需持有到期后方能一次性支付,且需客户到银行办理;记账式国债的利息按年支付,自动划到账户,可自由支配。 跨市场发行的国债,在证券公司和银行均可代销(如2004年第三期记账式国债),该品种国债上市后,通过银行也可以自由兑付,但银行兑付时的交易价格采取“做市商”制,交易价格由银行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每天公告的价格较为固定,一般一天一个统一价格,通常买入价高于同等条件下交易所国债品种价格,卖出价低于同等条件下交易所国债品种价格。且每家银行的交易价格也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