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是一种体验,一种感悟!事实表明,家庭中夫妻双方性和谐的程度,直接影响家庭的生活质量。我的问题是,既然性在夫妻生活中拌有如此重要的角色,那么为什么我们不能在婚前及早体验和感受?多多体验和感受?为什么不能普片撒网,重点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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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回答你的问题,需要很多的事实来证明,等晚上有时间,我再另做补充,我要午睡了。 性是一种体验,一种感悟!事实表明,家庭中夫妻双方性和谐的程度,直接影响家庭的生活质量。我认为这话说得很好,但是你所说的,“为啥我们不能在婚前及早体验和感受?多多体验和感受?为什么不能普片撒网,重点培养?”依我看,这是个幼稚的想法和做法,首先想在婚前及早感受,其实这样做的背后有很多隐患,这其实就是所谓的婚前同居。婚前同期有弊也有利,但是对于很多人来说是弊大于利。弊在哪里呢?婚前同居,提心吊胆的,因为毕竟不是合法夫妻嘛,肯定会害怕人家知道,整天紧张兮兮的,容易得精神病。还有就是如果同居了,结果发现对方不适合自己,结果又分手了,这样给对方造成的后果是比较严重的,特别是女孩子,现在还有那么多男人是处女情节,这些女孩将来难以面对自己的老公。婚前同居,给外人看来是不合法的,是不文明不道德的,是不提倡的,所以会给人留下不好的印象。婚前同居,双方会压力会增大,因为多了一个人,彼此要相互忍让和照顾,特别是那些大学生,会影响他们学习的。太多了。。。。。。。。。 普遍撒网,重点培养。就是想找个借口,玩玩对方罢了,这是个欺骗的行为,我反对!!!!!!!!!回答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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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的话,性就没有规律了,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和任何一个人性交,不是返回到原始社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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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执照才能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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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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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对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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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为什么必须在婚前呢?婚后不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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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在我们的国度,是先培养爱再培养性的,在夫妻一生的生活中,性是很重要,但是爱比性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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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是生活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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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生活是否和谐影响家庭,这个话千真万确,但人是一个感觉善变的怪物,就如龙肉吃多了也会乏味一样,如你普遍撒网,有比较就会有不同感觉,以后专一会觉得更无意思,所以,要家庭和睦,夫妻双方首先要互敬互让,其次在性爱上也要数量与质量并重,——这就不同的夫妻有不同的情形,不能言传,只可感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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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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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我直言,你的概念不清!请问你问的究竟是性的“功能”,还是性的“体验,感悟”?这是两种不同的问题。后来又扯到夫妻性生活质量,又想多体验、早体验、重点培养……离你自己提出的“性的功能”问题,越来越远。问题大了杂了,答案也必然乱了!我认为:“性的功能”就是自然资源的充分利用、双方快乐、繁衍后代、增进或伤害健康、人的一种生存方式、谋生或获得利益(情感、金钱、权利等)的一种手段……当然,这个问题问得很好。也许可以启发人们充分发现和利用“性的功能”,谱写更加美丽动人、威武雄壮的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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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性的特殊性。主要是性会带来家庭和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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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人的感情中只有性的话那我们岂不是又回到了没有进化的年代,我们现在是高度文明的社会不是光着屁股男追女跑的蛮荒时代了! 真正的性是和纯洁的感情结合在一起的,真正的性高潮是心理和生理同时的高潮,只有生理的刺激只会让你对性的看法越来越不好,你对性的感觉越来越不好,最终甚至会厌倦它! 与其作一个只有性的动物还不如用那些时间和精力去真正的体验一下爱情的美好!也许你真的体验了就不会这么说了!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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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你可以提出,只要女方同意,你也认为可以,那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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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我觉得这个题仍然讲的是因爱而性还是因性而爱的问题。因爱而性,自然不会随便乱性;因性而爱,不妨普遍撒网,重点培养。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活法,没有一定之规,存在就是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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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呀,我就是这么做的。我认为必须完美的婚姻试婚这是有必要的。只是要有正确的婚姻观和恋爱观。我不看好柏拉图式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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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事皆有度,物极必反。没有绝对真理,在一定范围内可能多多益善,出了这个范围可能就恰恰相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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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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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男人不要处女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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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好,干的对。成年女性如果还是个处的实在是社会的一大耻辱,要坚决消没,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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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谬论???我不喜欢婚前性行为~~~~因为现在的大多男人还是希望自己的妻能把第一次留着~~~~~给自己~~~照你这么说。。那不乱套啦??简直是。。。唉,现在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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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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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不可以!只要你愿意没人阻拦你!问题是,事情真的是先知必幸福吗?顺其自然就一定不是好事吗?葫芦瓜在熟前摘了,怎么知道这个葫芦瓜在熟后不是味美的葫芦瓜?(地瓜,我这回说的是葫芦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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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一你有个闪失搞大了肚子,也没来及去作流产,难道你不负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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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得问问你妈,看她试了几个才有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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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又糊涂了!~~~~`扬眉姐姐,你所说的既然性在夫妻生活中拌有如此重要的角色,那么为什么我们不能在婚前及早体验和感受?多多体验和感受?为什么不能普片撒网,重点培养?是指什么呀?同居吗?现在不是有很多同居的吗?他们同居不都是为了“试婚”吗?我觉得这样很好啊!这样民政局就不用那么忙了!~~~~就不会有那么多结婚离婚的人了!~~~~经过同居的婚姻一定要比没有的能唯持得久些!~~~(((以上纯属个人看法,别用愤怒的眼光看我!我怕怕!!)))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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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不是儿戏,感情容不得欺骗.如果你在婚前就四处撒网,那么你婚后极有可能四面楚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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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能谁说不能了?现在我国正在开放中,不是一下子就象欧美一样见人就衩腿的!慢慢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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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反对!性还是神秘些比较好,不要当成很普通的可以随意交换的东西,我的一个朋友一直做别人的情人,到最后对生活失去了想象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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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理论可能会找多人反对,但现实社会有太多的性生活不和协而使家庭分裂又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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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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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虽然男人愿意有很多性伴侣,但却总希望最终自己娶的那个是处女,矛盾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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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看看黄的,一定有好处的,不信实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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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似乎有道理.的确性生活能和谐夫妻感情,但如果夫妻的感情仅仅维系在它上,那么他们的感情是非常脆弱的.人是高等动物,一切行为是受人的意志控制的,因此性生活不是夫妻关系的唯一纽带.而更多的是社会责任.恋爱就是确定责任的过程.找伴就是找能伴你一生的另一半.少年夫妻老来陪就是这个道理.有的动物还讲一夫一妻的,另一半没了,它也会悲伤而死.何况是我们人呢.且不说道德和法.如果是你,谈恋爱时,主重的是与你相伴一生,还是一时的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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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什么年代了,还问这么老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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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啊`不过你爱人同意的话`你们可以先同居的啊 `互相柯护对方多D``觉得结婚适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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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可以啊,偶就是这样做的啊。管他什么狗屁社会“道德”,我找我自己的老公,管别人什么事?别说女人买衣服鞋子还要试来试去,挑老公这么大的事不先让人试试还让不让人活!尽管挑,只要您别挑花眼、别动不动就怀上、得性病就行。怎么这么多人反对?搞笑。婚前不挑,婚后肯定要婚外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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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占了茅坑不拉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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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把问题想说得太复杂了啊.如果人只有性这一种需求的话,当然可以这样.但是人还有一种更重要的需求,那就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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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体验是比较美妙,你可以试试,也可以普遍撒网,若出了问题,就比较难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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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么做可以,不过在做之前你要告诉对方你的想法,否则你的后果会很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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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双方愿意,和谐的性生活确实可以使双方身心快乐,但没有婚姻作基石,那双方的感情得不到充分的保障,没有法律的约束,就不会真正感受到责任,男人要爽就要真心对她,做好结婚准备,女人要被爱就要擦亮眼睛,处女膜只能破一次,为了将来的美满婚姻慎待自己的第一次,毕竟性伴侣、同居、婚姻是有本质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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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试,完了还不明白再来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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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会反对你这样做!不过,要注意,别“中招”了!有一个老板,就是因为不自制,不到四十岁就去找马克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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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传统观念比较重,不提倡乱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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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对被爱的双方,尤其是女方负责最好不要偷吃禁果,一旦他改变,女方往往因此产生很坏的想法,如果你们真的相爱,就不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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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是一种交流和情感转达。而和爱结合在一起的话,就会受到爱情排它性的影响。并且要受到整个社会道德价值取向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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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反对!反对这样的立论。婚姻是与性联系在一起的,但是婚姻的动机却往往不单是性,而是较为复杂的。德国社会学家穆勒里尔曾将人类婚姻的动机归结为三种,即经济的动机,生育子女的动机及感情的动机。并将三种动机的重要性依时代变化列其先后;上古时代,经济动机第一,生育子女第二,爱情即满足性的需要第三:中古时代,生育子女第一,经济第二,爱情第三;现代,爱情第一,生育子女第二,经济第三。但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情况是比较复杂的。现代资本主义国家人们的婚姻动机就更为复杂,金钱关系的位置还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恩格斯曾经指出:“结婚的充分自由,只有在消灭了资本主义生产和它所造成的财产关系,从而它对今日选择配偶还有巨大影响的一切派生的经济考虑消除以后,才能普遍实现。”婚姻不仅以性为缔结的前提,同时又是广泛地满足社会成员性的欲望的伦理途径。所以说,婚姻与和谐美满的性生活不能划等号。我们可不可以这么认为:和谐美满的性生活是一门高超的艺术,它往往需要生理、心理、伦理等诸种要素的巧妙配合。如果单纯的从生理角度来满足性的需求,这种满足也是短暂的,瞬间的。结婚其实是一种通向稳固存在的长期的修练场。结婚就其大部分时间来说决不能看作仅为性交而存在。可以说结婚是与交接性爱不同的性爱的一组日常连续存在。这样的单位进行德的互补时,在人类全部历史上就构成了结婚的道德意义,促进道德发展与那种发展生命传种接代的生物学上的进展分属两个层次。应当说只有在这个意义上结婚才真正有价值。不美满的性关系是造成恶劣婚姻的重大因素。这其实是一种似是而非的论调。不美满的性关系是婚姻不和的症状,而不是原因。但是被这句话所害的人看不出这点来,因为他们被夸大性作用的宣传所包围。人们之所以会对性和婚姻的关系疑惑不已,是因为他们长期被欺骗、蒙蔽、压抑和说服,认为性行为在他们的生活里是不可自制的,并且必须和什么人做得一样 “标准”,而这种所谓“标准”是由广告、文学、电影、戏剧、电视等等制造出来的。这里当然也包括爱问性话题带给人们的误道。由于这些幻想出来的标准,人们会问些愚蠢的问题,如:我们应多长时间性交一次?应该疯到什么地步?我们能互抓互咬吗?(这样的提问在性话题中我们每天都可以看到)等等。对性的问题人云亦云是可悲的。要决定“性”在婚姻里的性质,应向自己婚姻里看,而非向外寻求他人设立的自欺欺人的建议和哗众取宠的“标准”。性这种男女间高度满意的融合,需要有比夫妻间其他的互换行为更高级的合作与协调。性是珍贵的,也是危险的。它是需要夫妻双方自主地相互满足的相关行为,它只能是共同的结合,代表着夫妻双方都十分明确的一个共同目标。 现在许多年轻人不愿意结婚,就是怕承担责任。“试婚”、“婚前同居”就是他们发明的。可事实证明,想用试婚来逃避责任也不可能。如果象你说的普片撒网,重点培养,你就不仅仅是为逃避责任,而是在为性泛滥寻找借口。总之,在婚姻关系的伦理基础方面,不仅爱情是主体概念,道德义务同样也是主体概念。所以,只强调爱情而忽视义务,或只强调义务而无视爱情,都是片面的。只有切实地做到爱情和义务的统一,才符合社会婚姻的客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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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试婚也已经渐渐被接受了,只是不能以试婚为借口,尽情去不同的性伙伴。性还是单纯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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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社会中的一员,理当受到一些约束,如各种规则\法律等.不受到任何约束的,那就不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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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试啊,没人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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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