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亲戚,已经2个儿子了,又在路边检了一个女儿,当时什么手续都没办,20年过去了,现在这个女儿连身份证也没有,去民政局办领养证,对方狮子大开口。要50000。我想问,国家规定这种情况罚款的上限是多少?各省各市能超过国家的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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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的问题一般新闻媒体会感兴趣,找他们介入帮助解决,可能比较有希望。养女上学报不上户口 汉阳善心妈妈遭遇法律难题  2004年08月08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养女该上初中了,却上不了户口,报名时遭遇重重障碍,在居委会的帮助下,焦心的周女士和丈夫才松了口气。户口问题不能彻底解决的周女士昨日忧心忡忡地向本报求助:“以后上高中、上大学,又该怎么办?”   1991年,周女士和丈夫在汉阳十里铺医院抱养了一名弃婴小燕(化名),他们此前已育有一男孩,按照《领养法》等规定,已有小孩的家庭,不得进行领养,也就不可能从民政部门获得“收养证”,而派出所是根据该证上户口,小燕的户口问题因此至今没有解决。   如今女儿该上初中了,眼见报名截止日期临近,周女士接连跑了好几所中学,对方均以孩子没有户口,不能报名。最后,在所在居委会帮助下,一所中学才勉强同意接受她女儿,并免去了6000元的“外来人口捐资费”。   昨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汉阳民政局。对方回答,周女士已事实领养女儿13年,如今已不可能让其他家庭来收养她的女儿,同时,民政局也不能对其出具“收养证”,现只好上报市民政局,等候处理。   据了解,领养孩子遭遇法律难题的情况,在武汉市并不少见。但此类“事实领养”的遗留问题,一直没有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