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已经明确了是第三者的责任,但是交通部只将肇事司机的行驶证扣压,肇事车辆和司机却放走了.司机是外省人,来广州提货.车修好了,打电话给肇事司机,开始时接电话说他回到江西了,可能会一个星期才会回广州.无办法,要用车,费用自己垫付了.但是再打电话给他的时候,他却不接电话了.时间过去两个星期了,肇事司机一直没再出现也没电话,请问:垫付的费用我该如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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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交通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