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在国企一个集体,规定了职工每年要交20万的指标,处级领导确不用交指标,但在年底分配奖金时,处级领导可得20万,而职工只能得3万多一些?要知道集体挣的钱是集体的功劳,领导再能干能挣几个钱?领导怎么能把自己掌握的分配收益的权力为自己多分钱?这是不是另一种贪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