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她今年签约了一个单位,合同期为一年.现在才3个月,单位就单方面解聘了她.我的朋友想要求经济赔偿,应该怎么做?依据又是什么呢?
热心网友
这个问题有点复杂。首先要看这个合同是怎么签订的,一个的合同期内是否包括试用期,而且是否是在试用期内解聘的,如果是,不可以要求经济赔偿。其次,如果是在正常合同期内解聘,那么要看具体合同约定,是否约定了提前解聘要赔偿违约金,如果有约定,可以要求。还是,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还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在企业工作时间的长短,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收入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你的朋友只工作了三个月,不满一年,可按一年算,因此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一个月的收入做为经济补偿金。其他的就没有了。如果单位拒绝,可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