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国有粮食破产企业职工,劳动局以企业没为我们缴纳失业保险费为由,拒绝发放失业保险金。请问我该怎么办?我是一名国有粮食破产企业职工,劳动局以企业没为我们缴纳失业保险费为由,拒绝为我们发放失业保险金。请问:我们该怎么办?谁该为我们负责?
热心网友
劳动局的做法没有什么问题,这个问题需由原所在企业负责。但原企业已经破产,而既然是国有企业,当然最终还要由国家负责,所以你们可以去找原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实在还不行,那就找当地政府吧。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应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接管破产企业,并发放相应的生活费,同时用破产后的收益为职工补缴各项所欠费用,包括的欠工资、保险费、国家税收等,所以您这个问题不大,应该可以解决的。
热心网友
你交代不清楚,所以难以回答. 如果是已失业职工,其实你已不是该企业员工了. 第一个办法是与企业协商,请其补缴.然后就可领取了. 第二个办法是到劳动与社会保障局附设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不成,再起诉. 第三个办法是直接到法院告企业. 第四个办法请黑社会威胁企业头头. 第五个办法,是向电视,报纸,电台反映. 如果以上办法没用,就只有对照条件,到居委会办低保手续;或自谋职业求生;或乞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