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专家,我家全额出资于2003年修建房屋一栋,但由于受人蒙蔽,由他人代理购宅基地,代理人本是远房亲戚,他家因受政府征地补偿到一块新的土地,便将旁边的一块土地以他们的名义为我家购买,由我家全额出资在他家楼后修建了房屋。此后他们以此为由,先后向我家借款7万元未支付一分利息,并且以办理房产证要挟我们签定协议,规定我们在日后如果要出售房屋时他家有权低价优先购买,其价格甚至地于国家收购价。因为这一系列的做法让我们大为反感,同时明白他家居心不良,但事已至此,只好违心地成为邻居。此后,我们按照国家正规手续办理了房产证,他们知晓后以没有经过他们同意为由,不断寻滋挑衅,咄咄逼人,引起邻里纠纷,使得亲戚反目,争吵辱骂不断,在这样的环境中我们终日提心吊胆,无法安居,但盖建房屋已经投入了我们的全部家产和心血,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该如何解决民事纠纷,捍卫自己的权利呢????这是我朋友的问题,我很清楚她家的情况,买地的钱是由她家全额支付的,借出的7万块钱也还回来了,但是没有收取当初说好的利息,算是对亲戚协助买地的补偿。其实后来她查过,这块地皮并不像她亲戚所说的那样只能由他们出面才能买到,任何人都可以购买。后来,她去土地局询问了这个情况,并办理了房产证,她的亲戚得知后见无利可图便凶相毕露,三天两头的找茬,最重要的原因是她家的院子正对着她亲戚的后窗,并且因为当时的友好关系还让她亲戚在她家院子里开了一扇大门,更是埋下了安全隐患。由于两楼之间的空地属于公共过道,她也无权阻拦她亲戚往那里过,所以事情才那么麻烦,请大家为我朋友出出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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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的说法,当初的协议是受对方的胁迫而违背自己的意愿签定的对方有权利而无义务的协议,是不平等协议,违反了民事法规定的公平原则,属于无效协议,因此完全可以不必理会.至于对方的无理滋事要区别对待,如果仅仅停留在语言辱骂,那应当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你可以采取适当的方法保留证据,比如录音、录象等方法,在适当的时候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害并赔礼道歉;如果对方采取了过激行为,你应当立即报警,要求公安机关予以查处,对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记住:过分的谦让会使不识好歹的人认为你软弱而得寸进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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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你朋友的问题,此前曾做过如下回答:应该说你这个问题比较棘手,涉及到宅基地问题总是很麻烦的。首先宅基地是以远房亲戚的名义购买的(款项谁出的?),因此所有权应归远房亲戚;此后你们全额出资修建了新房,但毕竟是在他人的宅基地基础上;由于远房亲戚的居心叵测(他很清楚新房是他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他先后向你们借了7万元钱而未支付一分利息(钱还了没有?),还拿产权证问题要挟你们;你们所谓的“按国家正规手续办理了房产证”,应该说是不正常的,因为是在没有提供土地使用证的前提下办理的,这也是远房亲戚寻衅闹事的原因。归根结底一句话,你们错在当年购买宅基地时误入歧途,导致今天的剪不断,理还乱。解决纠纷的最好方式,只能与远房亲戚协商,或通过其他(比如用证据证明宅基地时你们出钱,由远房亲戚代购的;或通过正常途径将宅基地所有权人进行变更等)途径解决宅基地的所有权问题,否则的话,一旦形成纠纷,远房亲戚反诬你们侵占他的宅基地建房,你们如何应对?你提出了两个新问题:1、7万元借款已归还;2、土地局对宅基地购买权的答复。从息事宁人的角度出发,借出的7万元钱已收回,并未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没有收取的利息作为对亲戚协助买地的补偿,应该是恰当的,不要有任何吃亏的感觉。2、土地局对这块地皮并不像她亲戚所说的那样,只能由他们出面才能买到,任何人都可以购买的说法是否真实?符合国家政策?即使上述说法成立,这块土地是以远房亲戚的名义购买的,却是不争的事实,而房屋产权证的办理是基于土地使用证完备,二证合一的,没有土地使用证就办出了产权证是不正常的,而且即使暂时办出了产权证,将来也会因土地使用证问题产生纠纷(唯一的特例是土地使用权已经变更为你朋友所有)。至于如何相处及院里开门问题,就需要你朋友格外小心谨慎,避免对方趁机找茬,挑起事端。由于是近邻,为一己私利以撕破脸皮,低头不见抬头见,一时尚可,一世难当,建议在对房屋完全确权(土地、房屋所有权)后,尽快作出决断,要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远房亲戚停止侵权,要么卖掉该房(没有任何约定,不受远房亲戚优先且低价购买的制约),远离是非之地,另觅快乐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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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城镇户口吗? 是的话宅基地是不能买卖的 他的集体土地使用证 合法吗?这个样子你们是一户住两户人 公共的过道? 情况不是很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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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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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当事人,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帮助!针对大家的疑问,我再说明以下几点:1、虽然是他家热情邀请我们成为邻居,主动提供购买土地的信息,但利息还是算作报答,我们已经不再计较。2、不平等的协议我们没有签署,但是通过这份协议我们才看清了他家的居心!3、当时购买土地的时候签写过代购的协议,并且发票收据都能证明是我家出资购买的,他家只是代理的关系!4、根据合法的程序我们办理了土地证,房屋已经完全归属我家,但是两楼中间的过道属于公共用地,因为没有其他人家再经过,于是便围成大院,隐患就此埋下!他家因为我们没有签他们的协议得到他们的允许就办理了房产证而恼羞成怒,不断滋事,恶言相加,我们已经报过警,但调解结果还未出来,他家甚至扬言如果调解不合他们心意他们就将采取自己的方式解决。因此解决这一问题已是迫在眉睫!我们一定会斗争到底的,为盖建房屋我们真的投入了太多的心血,一砖一瓦都是亲自操办的,几乎耗尽了所有的积蓄。即便是要卖,没有解决好纠纷,怎么能购出售把包袱转嫁给他人呢?有了大家的指点我们清楚多了!再次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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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你朋友的问题,此前曾做过如下回答:应该说你这个问题比较棘手,涉及到宅基地问题总是很麻烦的。首先宅基地是以远房亲戚的名义购买的(款项谁出的?),因此所有权应归远房亲戚;此后你们全额出资修建了新房,但毕竟是在他人的宅基地基础上;由于远房亲戚的居心叵测(他很清楚新房是他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他先后向你们借了7万元钱而未支付一分利息(钱还了没有?),还拿产权证问题要挟你们;你们所谓的“按国家正规手续办理了房产证”,应该说是不正常的,因为是在没有提供土地使用证的前提下办理的,这也是远房亲戚寻衅闹事的原因。归根结底一句话,你们错在当年购买宅基地时误入歧途,导致今天的剪不断,理还乱。解决纠纷的最好方式,只能与远房亲戚协商,或通过其他(比如用证据证明宅基地时你们出钱,由远房亲戚代购的;或通过正常途径将宅基地所有权人进行变更等)途径解决宅基地的所有权问题,否则的话,一旦形成纠纷,远房亲戚反诬你们侵占他的宅基地建房,你们如何应对?你提出了两个新问题:1、7万元借款已归还;2、土地局对宅基地购买权的答复。从息事宁人的角度出发,借出的7万元钱已收回,并未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没有收取的利息作为对亲戚协助买地的补偿,应该是恰当的,不要有任何吃亏的感觉。2、土地局对这块地皮并不像她亲戚所说的那样,只能由他们出面才能买到,任何人都可以购买的说法是否真实?符合国家政策?即使上述说法成立,这块土地是以远房亲戚的名义购买的,却是不争的事实,而房屋产权证的办理是基于土地使用证完备,二证合一的,没有土地使用证就办出了产权证是不正常的,而且即使暂时办出了产权证,将来也会因土地使用证问题产生纠纷(唯一的特例是土地使用权已经变更为你朋友所有)。至于如何相处及院里开门问题,就需要你朋友格外小心谨慎,避免对方趁机找茬,挑起事端。由于是近邻,为一己私利以撕破脸皮,低头不见抬头见,一时尚可,一世难当,建议在对房屋完全确权(土地、房屋所有权)后,尽快作出决断,要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远房亲戚停止侵权,要么卖掉该房(没有任何约定,不受远房亲戚优先且低价购买的制约),远离是非之地,另觅快乐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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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问你有错没有? 再有就是你们的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请上传过来共我分析 还有是你想以暴制暴还是忍辱偷生? 你回答后我会给你个满意的答复! 我是见习  LU   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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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你朋友家的"土地证"和"房产证"二证是否齐全,如果是齐全的,产权明确的,那就不用怕,法律上你朋友是完全站住脚的!至于邻居关系,能搞好最好,"邻里好,赛金宝".至于经济上的问题,不要太斤斤计较,毕竟当初朋友的亲戚还是帮了忙的,就算是这块土地是人人都可以买的,人家还是提供了这一信息了,也算是帮了忙的了,对吗?"退一步海阔天空",不要为了七万元的利息而计较,至于将来如果房屋要出售,朋友可以优先购买,但价格可以随行就市(这是天经地义的,可以受法律保护),你朋友家再适当的让一些小利(略低于市场价)给邻居,这事不也就解决了吗?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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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计,走为上打官司太麻烦,只是邻里小纠纷,法院又能怎么判决呢?在邻居不知情时就把房子卖了,他也不能怎么你,关键是要秘密,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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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的说法,当初的协议是受对方的胁迫而违背自己的意愿签定的对方有权利而无义务的协议,是不平等协议,违反了民事法规定的公平原则,属于无效协议,因此完全可以不必理会.至于对方的无理滋事要区别对待,如果仅仅停留在语言辱骂,那应当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你可以采取适当的方法保留证据,比如录音、录象等方法,在适当的时候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害并赔礼道歉;如果对方采取了过激行为,你应当立即报警,要求公安机关予以查处,对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记住:过分的谦让会使不识好歹的人认为你软弱而得寸进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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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对方辱骂、滋事、骚扰的证据、证言、以及证人。可以先报当地派出所,若解决不了,可到法院起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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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公可以跟他打官司,私可以跟他据理力争,以暴制暴,对这样的人,你退一步他进一丈,所以,最好还是不要一味的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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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的事好解决,你们当时是在受胁迫的情况下,属于无效合同,但要有证据证明。现实一点说,如果太过分可以报警,但有时往往作用不大。实在不行就搬走吧。把房子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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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显然,你的这位亲戚人性不好.如果现在违心答应他的要求或给他钱,那么以后他会得寸进尺,更加无理取弄.而且,天天生活在这样烦心的环境会令人很不愉快.所以,鉴此,建议你卖掉此房.再选一处理想地买房.另,以后象买房这样的大事一定要事前调查清楚,切不可图一时之利或蝇头小利而吃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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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个律师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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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兵法云:攻心为上,攻城为下。邻居帮你购地的目的:1、盈利,赚取差价款(看来没有);2、和你作邻居(当初是真心的,后门都留了)3、在你卖房时优先购买(已签协议,但无效)。其实他要的就是你的感谢。 攻心为上,找一中间人说和说和,表示感谢,可再次承诺,卖房时优先卖给他。但事已至此,很难恢复如初,能和平共处,就算不错。否则,攻城,以其人之道,治其人之身。再不行,那就卖房拜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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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事的确很麻烦,和他打官司的话,他只欠你70000元钱的利息(没多少)和房后一块土地的使用权的问题,打官司得不偿失。对付这样的恶邻,最好的办法是养狼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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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