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一直以为我不会有偶像的。我曾经以为那些手舞荧光棒高声嘶喊的歌迷全是一群白痴。直到喜欢上你,才甘愿让自己做一个白痴。喜欢林俊杰、五月天的才气,喜欢黄秋生的超凡演技,喜欢星爷的搞笑,喜欢安以轩、小猪、刘德华......但是再多的人,,,你也会永远的在第一位。你就是谁也替代不了。二永不放弃的音乐理念——执着;身负巨债而不退缩——坚强;演出从没有替身——敬业;6小时的慈善演唱——善良;与哥们割不断的友谊——忠义; 太多身边的人说你过时,我只说,你的精神永存。真的很喜欢你的这些特质,娱乐圈里的纸醉金迷里,你仍能坚持这样的真性情,坚持这些精神,这才是我们所需要的,所应该崇拜的偶像。三其实我一直不想说你变了,但是我必须承认这个事实。变得更会在娱乐圈表现自己的野性。以前是野蛮,现在是野性。变得好。 四哥哥曾经告诉过我,如果我还崇拜偶像,那我还是幼稚的。可惜,很遗憾,17岁的我有一个偶像:谢霆锋。可是我不承认我幼稚。我觉得自己是在很理智的喜欢一个人。理智地听他说歌迷,说慈善,说他自己。然后一路陪他走下去。我告诉同学;这辈子我一定要见小谢一面。她说,见了我会失望的。我笑着对她说,每个人都是不完美的,小谢也一样。我就是想看看,单纯地看看这个令我折服的男人。看看,就够了。没有失望可言。然后屁颠屁颠地回家,继续支持小谢。五你还要在娱乐圈继续走下去,仰起你高贵的头颅,带着你的不羁,请一路走下去。我们一直在你身边,永远不散。后记:其实这篇文章真的写得太仓促了,都没有什么深度可言。本想有多一点的时间写更多自己想说的话。可惜时间不允许。高四的人了,要象小谢说的那样,努力学习。作者:wjldigao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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