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掉孩子,离开这个男人,除此之外,我是否该要求他承担他自己的责任?我的男朋友有同居女友,但是刚开始时我并不知道。后来知道了,便过了段典型的三个人的日子,三个月。我觉得不好的,就打算离开他。我不喜欢做第三者,伤害自己伤害别人。可是就在我离开他没多久就怀孕了。好喜欢宝宝,可是我没资格作妈妈。我觉得每个人应该为自己做的事情负责任,那个男人也是,我并不想去承担他的责任,也不会因为孩子就要他跟我过日子。他知道我有孩子后,陪我去医院等等,可是到了时间他就要回他的家。我觉得我和宝宝承受不了他这样做。他要么不管不问我和孩子,要么就放下一切认真管到底,不要这样两头讨好,没意思,伤害也更大。等一切结束,他的去留我并不关心。现在我该怎样具体的去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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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这个孩子和这个男人,去寻找属于你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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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劝你把孩子打掉,以后孩子生下来你怎么跟孩子交待呢?不要害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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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他分了,就算他现在跟你,你敢保证以后他还一直跟你吗?我觉得你可以向法院提出他给你造成的青春损失费.这个已经在很多城市里都有过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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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还没有对恋爱关系进行判决的法律,在法律上他不承担责任,但在道义上要承担,如果他有良心的话,可能会承担,但我觉得他多半不会承担,而且还会乘机继续与你保持关系,脚踏两只船.与其跟他苦苦纠缠,浪费青春,还不如打掉孩子,跟他彻底分手,象他都已经有同居女友还在外面骗女孩子,这种男人你敢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