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朋友问一下:今年2月,女朋友A被前男友B分手不行用菜刀砍伤。在口供中,B交待:想要杀了A然后自杀,便从家中带来菜刀约她到某公园门口说谈最后一次话。在B行凶过程中,被路人阻拦,但A面部严重受损,无生命危险,但因“毁容”于3月份失业。B一直被羁押在看守所。目前检察院已经以“故意杀人罪”将此案上交至法院逾期开庭,今日A向法院提交了诉状,并提出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约3万余元的民事经济赔偿(无精神赔偿)。B家庭为北京普通工人家庭,以A与B在以前交往中的实际观察来看,B家庭对A提出的赔偿应该是有支付能力的。法官询问是否可以接受调解,但同时表示,调解对量刑没有什么实际的影响。请问各位:1.以事件的背景来看,B的故意杀人罪很可能会成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请问这个事件是否属于情节较轻?大约会判多少年?2.律师表示,如果对方接受调解,一般就是在开庭前会将赔偿款付给A。这样就能减少日后诸如对方“既然已经判了这么多年,我也就不给你钱了”等麻烦。而且对量刑影响不大,这是不是个较好的选择?3.如果就是按照法律程序执行,对方赖着不给钱,申请强制执行,这个过程会不会很麻烦?拖的时间很久?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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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的调解是针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所展开的,调解的对象是民事赔偿部分,而非针对刑事处罚部分的。1、在犯罪嫌疑人的询问笔录中已经很明确的证明了其想杀害被害人的意图,但是由于周围群众的阻止而未能得逞,由于我没有看过案卷,大概推断其刑期应当在10年左右,即使可以认定情节轻微,那么刑期也肯定在五年以上。如果不能认定情节轻微,那么他的刑期则很有可能达到10-15年。2、律师站在不同的角度上,会给当事人不同的建议,不过我你的口气似乎是站在受害者角度上的,所以律师给你的建议是正确的,应当接受调解,争取在判决之前把钱拿到手,哪怕损失一点也好。3、执行确实有非常大的难度,如果我是犯罪嫌疑人的律师,我会建议当事人坚决拒绝调解,因为民事赔偿对于定罪和量刑毫无关系,所以我会尽量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让当事人的财产方面不再受到损失,会以当事人个人财产无力支付为理由,进行执行规避,当事人的刑期漫长,在服刑期间收入几乎等于零,至少我能让受害者在当事人服刑期间一分钱也拿不到,如果当事人服刑期满,相信你也没有那么大的精力去接着继续申请执行的。(当事人的家庭是否有能力支付赔偿并不代表当事人就有能力进行支付,对于受害者的民事赔偿是要以其个人财产为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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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是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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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案不属于情节较轻,但属于犯罪未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大约会判10年左右. 2,附带民事诉讼达成调解,对双方都是较好选择.受害者可以及时得到赔偿,被告人可获酌定从轻情节. 3,申请强制执行是较麻烦,也需要较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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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被告人的律师,我会让我的当事人及家属与被害方进行调解,从目前的案件上,被告人无死刑的可能,依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被害人进行了民事赔偿,可以做为量刑时的酌定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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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罪这么能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