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强词夺理克扣工资,我该通过怎样的法律程序来解决这个问题?请专家指点!我在一个建筑工地打工,事前是与介绍人、包工头一起三方口头约定谘了一个工资标准,给这个包工头施工,后来因为连续三个多月未发工资,我辞职不干了,结果呢包工头老板强词夺理克扣工资,且余下部份还谘要到工地验收以后再给。辞工已有两个月了,我通过介绍人去斡旋也没什么结果,我该通过怎样的法律程序来解决这个问题?请专家指点!急!务求详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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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搜集证据,然后,再与他协商。不成时,再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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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与工人约定了工资标准就应该按规定的时间根据约定标准支付工资不应无理由苛扣工人工资是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对此有明确的要求。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有更多问题欢迎您访问法易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