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凤凰卫视<文涛拍案>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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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的“打官司难”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法院自身的一些原因,也有一些外部因素的影响。总的来说,有以下几点: (一)对司法机关的信任感下降。一是一些司法机关存在着为钱办案的现象,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形象,个别办案人员贪赃受贿、枉法裁判更是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使得一些人对司法机关的信任度下降。二是舆论宣传也影响了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打官司难的问题虽然客观存在,但有的媒体对“打官司难”的个案过份报道使“打官司难”的观念“深入人心”,加之对司法腐败现象的报道,使人民群众更感到“打官司难”。 (二)人民群众诉讼水平不高。受法律知识的限制,很多人在诉讼中对诉讼风险认识不充分,举证意识不强,对判决执行中的风险认识不够,认为只要有理就应胜诉,胜诉后就一定能执行,把所有的责任都“转嫁”给法院,要求法院包办。一旦遇到风险以后,难以理解和接受,认为是法院办案不力造成“打官司难”。 (三)有的审判员观念陈旧,漠视当事人诉讼权利。认为只要实体处理没问题,程序上有些小问题不算什么,程序违法现象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有的审判人员就案办案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没有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结合起来,存在“官了民不了”的现象,造成当事人在案件审结后仍不能服判息诉,四处告状,对法院的形象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不良影响。 (四)少数法院办案不公、不快,执行不力。从统计调查来看,少数法院办案不公、不快以及执行不力的情况客观存在。虽然数量极小,但产生的影响极坏,严重影响了法院的声誉,另外,律师行业的不正之风也冲击和干扰公正司法。有的代理人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采取各种方式,拉拢腐蚀法官。个别律师甚至蒙骗当事人,以给法官好处为名向当事人索要钱物,败坏法院和法官名声。在收费方面,有的案件收取诉讼费高于《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规定的标准。缓、减、免诉讼费的案件,占审理收费案件总数的1。2%,比例不大。 (五)诉讼成本高。目前法院诉讼费是按争议金额收取,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反诉、上诉、鉴定、执行等均需要预交费用,当事人打官司需要先准备一笔不菲的费用。另外,有的当事人还要聘请律师,律师的高额收费也增加了当事人的负担。除此之外,当事人还要支付一定的误工费、交通费、调查取证费、文印费等,这些费用相加,让当事人对打官司代价高昂有深刻的认识。 (六)法院办案经费紧张、设备落后。这主要表现在基层法院、法庭由于办案经费存在问题,使得办案效率不高,异地执行无法正常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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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很难的,诉讼时间长,法院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