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作的公司是一个中型生产建筑机械等设备的公司,公司的效益和发展前景较好,但是在公司内部的人事管理及行政管理制度方面很不健全,存在着很多缺陷。如分工的忙闲不均,国家法定假日五一、国庆天数都未放够,有时五一加班也只按正常上班的工资算,未按双倍工资计发。人际关系也很复杂,爱打小报告挣表现,偏偏老板有时还很信任那些人,他们却是公司里工作最轻松的人。而我呢就属于那种老老实实做事、真诚待人,性格较内向,不会取悦别人,所以工作量就比那些“闲人”多2倍。但幸好我的很多工作做得也较出色,工作效率较高,电脑操作水平也还好,才博得了其他部门领导及老板的好感。最近呢,老板只点了我们这部门的几个人签合同,签了后就给我们买保险,老板可能觉得我们可以长期留下来工作。当时对我提出时,我说我还没考虑好,我这样说主要是因为人际关系还有那些制度方面的因素有时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再加上合同上的双方权利太模糊了,员工的权利只占了1/4,我做文职工作的违约金是2000元,其他员工在我们之前签的合同签了后都没到公证处公证。那个管人资的他也没签合同,却瞒着老板与前边签合同的人一起买保险,他却催着我签合同,大家说说是不是很黑?!我想我呆不上一年的,但是也还不能现在离开公司。老板也好像舍不得我走,我明白可能是自己是一个廉价的劳动力吧,原来是三个人做的工作都拿给我一个人做吧!所以他才觉得与我签合同是很“便宜”的事吧!平时也不很反抗什么,交待的事都认认真真做好。只是想到现在外面工作不怎么好找,这里上下班公司车接送,要暂时生存下来与磨炼自己我才呆到现在。真的是很矛盾,我还在想该不该签这份合同?请各位朋友帮我分析一下,出出主意吧!
热心网友
个人认为签一年并不算长,合同中只要具备法律应有的条款及劳动条件及待遇,那就应该签。公司的管理机制不健全并不是某个企业所独有的,现在普通存在这种情况,在工作难找的情况下,能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还是首先要追求的,如果签了一年,不想干了,还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日通知公司,否则要赔偿的,另外最好不要在公司提供培训后马上就走。所以你的选择空间还是有的。
热心网友
可以签得时间短一些么,把合同期限改动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