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收费问题1999 年7月,本人移动手机号因话费余额不足(好象是小于10元,但是并未欠费)被限制呼出。由于移动公司当时不能提供本人详细的通话清单,于是我就没有继续使用这个移动号码,也没去报停。今天,我突然收到移动公司的律师信。说我从1999 年7月至2006年累计欠费1700元(含滞纳金),经咨询,联通公司仍然收取本人6个月的月租费用。我翻看了移动公司开号时填写的入网登记表,里面注明对连续欠费3个月的用户做销户处理,不再保留起号码使用权。既然我欠费超过了3个月,我应该被销户了,联通公司怎么仍然收取本人月租费至2005年? 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否应该支付给移动公司这1700元钱?另外请问本案是否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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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入网时没有仃明细的合同,就不要管它,一般来说如果欠费.他们就会仃机的,他们都限制你呼出了,所以正明他们是不会给你打超出话费的,你就不用管他,另换一张移动卡用就算了.一定不能支付给他,这些霸王条款就算告到北京也不怕,他们都限制你呼出,有什么理由要交钱呢?除非你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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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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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那些霸王企业就是那么横,谁让人家是国有企业呢?不过,老百姓也不是好欺负的,不能吃哑巴亏,建议你向懂这方面法律的人咨询一下。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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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最好找律师咨询一下 这样比较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