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男,生于中国,父母系中国人、于2002年离婚,之后有母亲抚养(至少在中国法律条文里抚养权和监护权是一样的)。2004年末,此男孩与其母亲来到澳大利亚,之后母亲与一美国退役军人结婚。如今去美国的各种手续都已办好,需不需要男孩的生父签字同意(其已没有男孩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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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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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也不要说人家是胡说八道啊,虽然Ziming说的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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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h,,,,这样子专业的问题你怎麽不去问有关部门呢!要等到说有专业经验的人来回答正确的答案真的是很难的,等到的几率小的渺茫的很馁。好像在守株待兔似的!快啦,不要耽搁孩子按时到美国了,快点去问那些专业的部门啦。这一定是要看人家法律里或者是签证里的规定的,不是我们这些一般人可以帮到你解决的!也许一个小小的电话就可以解决问题!不过我个人觉得只要有孩子国内的出生证明,还有家长的离婚证明,应该是可以不要父亲签字的。应该一般来考虑,如果父亲那一方也是在国外或者怎样子的话,是不可以会方便签字啊。不过还是应该去问人家相关权威部门具体的规定。能够去美国真的对于国人很难,把握机会快点叫孩子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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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的,因为不管孩子归谁管,他的父亲都享有知情权和探望的权利.所以必须得到他父亲的许可,并且双方必须约定探亲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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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