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帮帮我-死了丈夫的妻子还要赡养婆婆吗?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快来帮帮我-------死了丈夫的妻子还要赡养婆婆吗?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丈夫是家里的大儿子)丈夫死了后,婆婆和小姑、大姑就离开我家了,我带着2个子女辛苦的造房子撑起这个家,子女都还没有成家,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婆婆、小姑、大姑连来看一眼的没来过,等我房子盖好,家里大大小小的事情都做的差不多是,我婆婆回来了,要我赡养她......小姑、大姑也出现了,我真很气愤和伤心,世间怎么有这种人......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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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没有义务,这是非常明确的,而且她有女儿,她们有赡养的义务,所以你道德上也无需顾虑。但我担心你的房子等财产的分割问题,你的婆婆可能也有份额,她有她儿子的继承权,最好把情况讲清楚,去咨询一下当地的律师,到时来问我也行,我是个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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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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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义你去问问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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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嫁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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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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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何三麻子 级别:新手(2005-07-10 14:57:34) 我的这个是权威答复-- 一,根据《婚姻法》,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你不是子女,你没有这个义务。如果你们一向共同生活,有一定的感情,也不必过早断然行事,可商量她的另外的子女,对公婆今后的生活做出妥善安排,他们如有强加于你的意思,你可诉诸法律。法律对这一条,肯定是支持你的。二,根据《继承法》,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公婆有继承的权利,份额为,共同财产的一半为你所得;另一半,由你、你的子女、公婆均分。我不知道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价值有多大,但你没有分给他,是吧?我想这也是公婆仍要求你赡养的理由。你修盖好的房子,应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延伸(共同财产的孳息),该房子也应有公婆的一份(尽管不大),你应折合货币,按继承份额给予你公婆。否则,她还要到法院告你。法院对赡养、继承问题,一般都是支持老人的。还有更严重的问题--你“造”的房子所座落的宅基是谁的?丈夫未死之前,你们全家是否住在这里?你是不是拆了原来的房子再盖新房(原房有价值的,材料可以卖钱)?总而言之,原来的房子包括宅基是不是公婆家的?如果是,那麻烦就大了!你的大姑、小姑都有权参与分配,虽你丈夫是长子,但现行法律不支持长子多分,仍然是均分。这个房子因你丈夫的去世已经进入了继承分割阶段。总之,你公婆可能都知道这一切,因此,她有充分理由要求你赡养。你不赡养她,她们就要求分割财产,其计算略为复杂,大致为,公婆首先分得房子的一半,另一半由你(你的身份是“代位继承”)、公婆、大姑、小姑四人共同分配,你可分得这所房子价值的1/8 ,那已经不值多少钱了,法律上,可由份额多的继承人给付份额少的继承人折价费,房子则由公婆所有。到时候是你领着孩子走人,而不是公婆走人的问题。另,根据《婚姻法》,孙子、外孙对无生活来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若干年后,公婆倘还健在,生活又无着落,而孙子已经成年并有收入,孙子应该赡养祖母。但这已经与你无关了。解决办法:不管其价值多少,在家庭成员面前,尽快公开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新盖的房子),按照我上面给你的第二条进行分配(有分配权的成员:你、你的孩子、公婆、大姑、小姑)。然后提出你不愿与公婆共同生活的要求,相信没有人不同意。--你想啊,公婆、大姑小姑都如愿继承,得了钱,她们不就喜颠颠儿的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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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她真人P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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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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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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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婆婆,于情于理都不应赡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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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你的观点,换我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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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你不想吗,老婆婆有没有其他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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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没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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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这种婆婆家门不幸,你没有毕要赡养她,也不要给什么赡养费,她有她自己的亲女儿赡养.因为你的丈夫已死,在你最困难的时候不与你同甘共苦,没有来安慰你反而失踪,二个小孩子又是你自己辛苦带大,房子又是你自己辛苦所盖,你婆婆没有权力的.你可以通过妇联,也问问孩子们是如何看法.只要你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就可,不要在乎别人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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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理了,这种人,落难时不甩你,现在好了就来巴到你了.道义上就可以不理了.法律上也没这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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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什么事情,问心无愧就可以了.我相信这位媳妇也不会亏待自己的婆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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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在法律上不承当赡养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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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没硬性规定但是你也应该这样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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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说 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但是你的丈夫已死 如果当时你们的财产已分割清楚 你就没有这个赡养义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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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讲,你已经没有赡养义务了,你只对你的亲身父母及自己的子女负责。但从中国的传统道德上来说,你还是有一定的义务的。(看你好象住在农村吧),这种环境中更要保护好自己。找些有威望的老人家或者是家中支持你的长辈给你作主吧,这样会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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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掌握的法律知识,你婆婆有继承一部分你丈夫遗产的权利,但你没有赡养她的义务.当然你可以出于人道主义来扶助她,但这只凭你们之间的感情,法律不会\"强迫\"你做什么的.我是法律本科毕业的,应该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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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对父母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你的先生已经去世,你没有赡养婆婆的法律上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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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从法律角度讲,你已经没有赡养义务了,你只对你的亲身父母及自己的子女负责。他们这么闹已经在道德上丧失了你对公婆略表爱心的机会,有两个方法:1.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因为你的公婆还有自己的子女,什么大姑小姑,他们不能放弃自己的的抚养父母的义务,这是无条件的。反应给相关部门劝阻他们,开导他们,这是看在孩子的面子上,给他们面子。2.找几个帮手,他们胆敢在未经你的同意的情况下,进入你的房屋,在法律上讲,就是非法入侵别人私宅,武力赶出去,再一纸诉状将他们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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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和道德是两个方面.也许法律没有规定.但如果你和你的前夫是真心相爱的.并且和婆婆也曾经有过美好的回忆.我想那么你可以做适当的让步.但也要根据自己现在的实际情况.总的来说,即使不用去尽义务,但也要适当考虑以前的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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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势难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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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应为你和你丈夫以结婚了!你和他婆婆也是一家人了!你要照顾他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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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要啊,这是做人最起码的啊.你提出这样的问题就是不想负责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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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是你婆婆嘛,养就养,可以和那些小姑大姑她们分时段来养呀,老人家又吃不了你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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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有赡养你婆婆的义务,不管财产怎么分,你婆婆在你丈夫死后还有子女,你就不用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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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回答,真的不错,法律是不用,道德还要的。看看你的心情,不过你婆婆很损,怎么可以走了,你的姑们也太……我想还是看看你自己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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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不用,道义上应该。若你深爱你的丈夫,你不会觉得是负担,爱乌及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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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丈夫去世,你应把你丈夫的遗产,即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你和你婆婆及你们的子女平等分配继承。你和你婆婆的关系就划句号了。法律上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随即终止。即使你婆婆没有其他子女,你也没有继续瞻养她的法定义务,只有你们相互依存,互相扶助,共同生活时,出于道义和你的自愿时例外。像你所说情况,显然不是这样的情况,他在你丈夫去世后,在你最困难的时候没有同你共同生活,没有尽婆媳的互相扶助而袖手旁观。待你历尽艰难渡过难关之后再来坐享其成,这是典型无耻自私自利的小人,这种人不应该也不值得同情。你完全有权利赶他们走,这是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如果他们撒赖,你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求助于当地行政、妇联。必要时报警乃至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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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是没有明文规定,不过,如果自己愿意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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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同意莹仔的说法:在合法的前提下,对得起良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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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丈夫生前没有和你离婚,那么,你就有赡养婆婆的义务.但如果你丈夫生前和你离婚了,那么,你就没有赡养婆婆的义务.你可以去找有关部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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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是没有明文规定,可你站在已故丈夫的立场上想一下,也站在你婆婆的立场上想一下,如果她不是你的婆婆,而是你的妈妈呢?即便你先生在世时,大家相处有些过节。舌头和牙齿还有打架的时候呢,更别说是一个家门里进出。所以,我认为,在你做任何决定的时候,能对的起自己的良知就可以了。我想,失去丈夫已经让你很难受了,同样,老人失去的是自己抚养长的孩子,还要加上孤苦终老的痛,岂不是太残忍了??不知道你有没有孩子,从你孩子在自己肚子里有了胎动、呼吸,到会叫你、会跑一直到工作、成家,这其中付出的,已不是能有任何词语来描绘的伟大了。如果你有孩子的话,你会更为坚辛。我想你一定能坚强、勇敢的面对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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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丈夫死了,从法律来说你们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了。你和他的家是不同的两个个体,所以你没有义务去赡养她;如果你对你的丈夫、婆婆有着很深的感情,你可以处于一种帮助去“赡养”她,记着没有法律义务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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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你个人的道德修养,可养,也可不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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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没有法律上的义务赡养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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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的规定,你与婆婆应是一种姻亲关系,你丈夫死后,姻亲关系不存在了,你就没有赡养的义务了.不过,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如果你在你丈夫死后对婆婆承担了主要赡养义务,你享有对婆婆的财产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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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赡养!你婆婆肯定也不是要相处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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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理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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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办吧!不容易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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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情况,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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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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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说行都对就算不从法律上讲我觉得你老公去世了那你和你的关系就解除了他的家人跟你也就没有关系了而且他们做得那么绝情你完全可以不理会他们不管他们吵到哪里都是没有道理的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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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点赡养费好了,当做积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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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丈夫已经去世,你在最困难的时候你婆婆都没有出来帮你一下。你不用理她!把她赶出去!你要做得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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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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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婆婆难道没有思子痛孙的意识吗?她已失去儿子,还想再失去儿媳和孙子、女吗?她想逼你再嫁吗?她想失子之后再落人之口舌吗?她不怕法庭丢丑吗?你 和你的子女对她表示孝心也是应该的,但是她事做的也太损了点吧?支持你,最好协调处理好此事。但愿没有其它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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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做人讲究的人交往就应该讲究,跟做人比较烂的那种你根本不用把他当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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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虾格里拉”的回答:“如果你的丈夫生前没有和你离婚,那么在你的丈夫去世后,你当然要赡养你的婆婆.如果你的丈夫生前和你离婚了,那么你就不用伺候你婆婆了.”真让我纳闷!就是说婚姻关系会随着一方的死亡而继续延续了?也就是说寡妇再嫁是犯了重婚罪了??还有一位回答说“我很同情你的遭遇`可以说你的情况也就是法律与道德之间的矛盾`但是我国宪法明文规定无论怎样还是要抚养你的婆婆”我想知道我国宪法哪条哪条款明文规定了必须要抚养不再具有亲属关系的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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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你婆婆曾经是姻亲关系,现在你老公死了,你和你生前老公的夫妻关系自动解除,和婆婆的姻亲关系也不存在了,你们已经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亲属了。所以,你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了。当然,如果你愿意的话,也可以照顾她,但这不叫“赡养”,而是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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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你去赡养她但是你去赡养的话会很好因为她毕竟是你丈夫的妈妈吗?敬点孝道也是很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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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家人太过分了,和他们面对面谈一谈,如果不行,通过法律来解决,最好不要伤和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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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同情你的遭遇`可以说你的情况也就是法律与道德之间的矛盾`但是我国宪法明文规定无论怎样还是要抚养你的婆婆`~你可以通过协商来拟订你的抚养费用可以把你的情况跟你婆婆协商这样你又可以履行法律的义务,又没有违背社会道德观念,总之一句话,你可以跟你婆婆协商来确定你的抚养费`~~希望你不要为这个而搞得你和你的家人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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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但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有赡养的义务。如儿媳随夫同公婆一起生活,他们之间形成了实际的互相扶助的义务。但你丈夫已去世,不再与婆波共同生活,所以儿媳和婆婆之间形成的互相扶助之义务也随之消失。丧偶的儿媳可以对公婆进行赡养,但不是法定义务。因为你与你丈夫的直系亲属的姻亲关系,自你丈夫的死亡而终止。在法律关系上等同与陌生人。你可以拒绝,你丈夫的姐妹对老人应有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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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自己不是还是子女吗就从一般的道理讲也是亲身的子女先于儿媳的完全没的道理让你养,在说这位老人也不值得,在你最困难的时候去干什么了!我到觉得现在你就算你了法律的支持,具体的操作上也会比较困难,你要考虑到你这样做对自已孩子的影响等问题。不如找她自己亲身的子女谈清楚,明确告诉她们你是没有任何法律义务的。祝事情处理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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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对父母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你的先生已经去世,你没有赡养婆婆的法律上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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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但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有赡养的义务。如儿媳随夫同公婆一起生活,他们之间形成了实际的互相扶助的义务。但你丈夫已去世,不再与婆波共同生活,所以儿媳和婆婆之间形成的互相扶助之义务也随之消失。因此她要求你尽赡养义务是没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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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道义上来讲,我认为你应该赡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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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我曾经学过法律。上面没有这一条规定,所以你不需要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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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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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住的房子是婚前公婆所赠,你有赡养婆婆的义务;如果是丈夫死后你自己盖起来的,你跟婆婆之间就不存在赡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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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没有这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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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不要,让她也尝一尝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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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种婆婆不必太心软,法律没规定儿媳要尽这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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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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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婆婆现在等于就是陌生人,可以把她赶走,你死去的丈夫的亲戚也等于是陌生人,所以这件事还是要你自己决定,法律上她们可以住在你家,但是要经过你同意,如果你不同意,她们因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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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法的前提下,对得起良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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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丈夫生前没有和你离婚,那么在你的丈夫去世后,你当然要赡养你的婆婆.如果你的丈夫生前和你离婚了,那么你就不用伺候你婆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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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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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偶的儿媳可以对公婆进行赡养,但不是法定义务。因为你与你丈夫的直系亲属的姻亲关系,自你丈夫的死亡而终止。在法律关系上等同与陌生人。你可以拒绝,你丈夫的姐妹对老人应有赡养义务。 在具体操作上,可以向民政部门去投诉,也可以请妇联、居民委员会来进行调停。如果你婆婆还赖在你家不走,可以用比较损的办法,把她放在你家东西都先仍到大街上去,引她和你大吵大闹,然后报警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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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但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有赡养的义务。如儿媳随夫同公婆一起生活,他们之间形成了实际的互相扶助的义务。但你丈夫已去世,不再与婆波共同生活,所以儿媳和婆婆之间形成的互相扶助之义务也随之消失。因此她要求你尽赡养义务是没有道理的。她的赡养问题,应依法由他们有赡养义务的人去承担。有这样的老人不值得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