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在派出所报案的轻伤案件,是否必须由派出所出具委托书才具备法律效力?
热心网友
你好:你的问题我看了,下面谈谈我的看法:做为一件治安案件,公安机关受理后,只有通过法医的鉴定才能确定是轻微伤还是轻伤,因为这里涉及到对案件的处理问题,如果经法医鉴定只是轻微伤,那就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如果经过法医鉴定认定为轻伤的话,那么公安机关把案件调查完毕后,由被害人直接到当地人民法院对加害人进行起诉,现在通常的做法都是由公安机关的受案单位出具委托书,委托具有法律效力的部门做出的伤情鉴定书,才符合法定的程序。当然如果你对公安机关委托的部门做出的伤情鉴定如果不服的,话,也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热心网友
不是.派出所自然会帮你做鉴定,不然他们都结不了案.如果是起诉到法院,那一定得受害人先申请,然后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做鉴定.
热心网友
如果公安机关立案的话,他会移送他们的法医鉴定的. 公安机关可以主持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