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我在某公司做办公室主任时,不小心将别人的人事档案丢了,现在当事人找来了,我该怎么办?我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热心网友
您好,档案丢了该怎么办?我将上海相关的劳动法规与您参考,希望能给您帮助。用人单位遗失人事档案应由用人单位按《关于企业职工人事档案失落问题的复函》(沪劳关〈1997〉9号),负责为劳动者补建人事档案,并由上级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者予以处理。用人单位补建人事档案后,劳动者的退工登记备案手续可按《上海市单位招工、退工管理办法》办理。用人单位遗失劳动者的人事档案且又注销营业执照的,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按上述第一条规定补建人事档案,并出具证明代为办理劳动者的退工登记备案手续。对无上级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且已注销营业执照或虽未注销营业执照,但业主逃匿的,可由受委托档案管理部门按《关于徐汇区劳动局〈关于无法确定被诉人的涉及退档的争议应由受委托管理档案部门直接退档的请示〉的复函》(沪劳保就(1998)27号)办理劳动者的退工登记备案手续。如果个人与单位(包括委托管理档案的人才服务机构、职业介绍所等)有存放档案的协议,单位把个人档案丢失了,个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要求其赔偿因此给个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果调到新单位后发现档案不在,可以到向原单位查询看新单位是否交回了调档案的回执,再与新单位交涉。如果确认档案丢失需要重建档案,还需到自己曾经学习过的学校、工作过的单位开具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供您参考,由于是你丢失了档案,被丢失人是可以起诉你公司的并追究您个人的责任,请您将情况与单位沟通,并提出解决的方法,尽量做好沟通,协助被丢失者办理,必要时是需要给予赔偿的。祝顺利。
热心网友
该补的补,该赔的赔,不过档案很难补的,赔偿损失也不好说的。
热心网友
你应该帮他(她)补办。他(她)如果是个好说话的人,应该没问题 题!
热心网友
失职!可办理补办
热心网友
把员工的档案弄丢,的确是您的工作失误,但不是不可以挽救。不知该档案同志是什么时间工作的?是否是干部?如果工作时间不长,是统招统分毕业生,并一开始就在贵单位工作,你可以把档案中所需要的材料补上,然后到他毕业学校复印一分派遣证。如果是工人,需到贵单位所在劳动局补办招工手续,再不齐其他材料。
热心网友
个人档案里面没有什么有用的东西,学历证明可以补的,一些表格和证明材料都是废纸,少了反而好,一切可以任有你重写,觉得过去有什么填得不满意的,现在可以创造个人历史了.至于工作经历在社保中心挡案里全有,存在电脑里,有备份,丢不了,也不会影响到你的退休金,这一点到一定要想想办法,去社保中心找人给他出张工作履历证明,这是我们国家人事工作的关键,没有的话可能会使人家万一失业领不到失业保险金什么的.或者办理出国退休时会有麻烦,如果出了这张证明,可能的话你再麻烦地给人家跑跑他原来的单位,不过也就二三家,多的也不过七八家,让原单位也一个一个出张证明,一切就搞定了.
热心网友
到 派出所
热心网友
要整理整顿!人家丢了档案就等于是个黑户了!
热心网友
该补的补,该赔的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