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早通知我们“冤枉”部份考生对考点方面的解释不满意,迟迟不愿离开,直到当天上午的考试结束,他们还在找考点负责人“讨说法”,考生认为,原有的身份证由于被盗、不慎丢失及到期等原因,加之处于第一代和第二代身份证过渡期间,只能办理临时身份证。因持临时身份证不能参考,实在冤枉。因到要考试那一天才知道“临时的身份证不能进考场”还有,就是他们发的“准考证的注意事项中没有说不能用临时身份证呀!只是说有效证身份证件难道说临时身份证不是有效证件吗? 我们还不知道交的报考费用退不退还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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