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不久卖了套设备,共计2.1万元,定金1000员已付,拉设备时对方又付18000元,还差2000元为保障金,但是买设备方现在说设备小问题不断,但实际没什么问题!想赖掉这两千元,他前面生产时,我照了照片,证明了他在使用此设备!但是现在我方只有当时签定的书面合同,和收到定金一千元的字据,收一万八时我方给对方写了收条,我这没有任何字据,也没有还差2000元未付的欠条一类证据!最近和他联系,他不接电话,发短信更不回,最后好不容易再他工厂碰到他,和他好声相谈,而对方根本就是不理,只是说让有关部门来处理这纠纷吧!是个明白人都知道,两千元不多,要想找有关部门来处理,以这样的情况相信不会有什么结果!所以想请教一下大家:能不能去把他其中的一件设备强行拉回来?以我方所掌握的东西来看,会不会触及到刑事案件啊,可行嘛?大家能否给我提供一个可查考的书面资料啊?谢谢!万分感谢![合同中只说先付1000元定金;拉运设备时再付18000元;待设备正常运转后付清余款2000元。若设备无法运转三日内退款,如果产生维修费用,由我方承担。要说设备问题,绝对没什么大问题,只是在他买设备第二天他说设备脚盘的螺丝不太好上,还有就是其中一件设备(气泵机)漏气,在购买设备时我方就告知他了,并说明只是塑料接口的问题,只需要更换一个就行了,并送给多个塑料接口]大致情况就是这样,请问各位前辈能否告诉我以我方掌握的东西来看能不能去他工厂强行把其中一件设备拉回来!谢谢!

热心网友

首先,你手上的证据是:合同,收款收条,照片。要充分利用合同的条款:付款的条件,设备保修的条款(如果这方面没有时间限制,可能对你不利)“待设备正常运转后...”这些字眼是很模糊的,你要想办法从他那里获得更多的证据证明你卖给他的机器已正常运转(比如产量,运作的照片,维修记录,机器在他那,要找证据是很难的)如果这些都成立,你可以告他,不用很多钱的,不用请律师,自己去就可以,百把块钱吧,赢了官司也不用你掏的。如果这些不能确定,或很难搞证据,我劝你算了吧,就当交学费。下次签合同的时候小心里面的条款。有时候1个字就能酿成大错。

热心网友

我觉得打官司值得的啊。至少你没有损失,是吗?你想啊,本来你会损失2000元,现在打官司你赢回了2000元,你要支付2000的受理费。看起来你损失了2000元,可是你那2000元是沉没成本,你不打官司的话是要不回来的,对对方而言就赢利了2000。所以我支持你打官司。至少不能让他赚,你说是吗?至于说到可能会损失一个合作伙伴,我想这种人结交他干吗?

热心网友

  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你的机器已经交付对方使用,现在机器的所有权已经是对方的了,你们强行拉回机器的一部分很有可能会触犯刑法中的抢劫罪。你们可以到法院起诉,因为合同中说得很明白了,“待设备正常运转后付清余款2000元。若设备无法运转三日内退款,”如果三天内他们没有提出设备不能正常运转的说法,那么你再向法院起诉也不迟。这种纠纷最好通过正当途径解决,不然你们本来有理的反而变得无理而显得被动了。

热心网友

首先,你的思维方式不对。你们之间签有买卖合同,合同明确约定,总价值2.1万元(先付1000元定金,机器交付时再支付1.8万元,余款0.2万元在设备正常运转后支付。尽管合同对余款支付的约定有点模糊,但对退款有约定(设备无法运转三日内)。因此,只要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对方没有就设备出现无法正常运转的情况要求退货并退款,则基本可以认定设备符合技术要求,也就不存在对方不负余款的条件。建议你明确要求对方支付余款,若其坚持不付,你可凭合同及定金收据,以及对方拉设备时在你处留下的所有能证明本合同已经履行的证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对方支付余款0.2万元。当然,设备运行中出现的任何问题,你们都有义务协助维修,直至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