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994年买了武汉力兴电源公司未上市的股票,开始几年有过现金分红和送股,现在没了音讯,我几次打电话到公司,询问公司经营等情况,都是支支吾吾的。这家公司是生产电池的,据说效益还不错。这样的公司,我们这些股民的权益由谁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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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行股票,必须在国家发改委备案,由于前期股改混乱,这部分股票统称为内部职工股,在全国范围内很常见,但国家早已取消内部职工股这一概念,所以这种股票充其量只能叫准股票,既使公司能上市,也不可能上市交易,而会当做公司债券对待。不知道你的股票是否上过武汉柜台交易,如果上柜,倒有可能上市的。这种情况,你可以联合一起购买过该公司的股票的朋友,进行集体诉讼,最好的结果是公司承认你们的股权,作为优先股,每年取得股息收入,一般来讲,会作为公司私下发债,法院可判定公司返回资本金,并付给同期银行存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