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亲戚按当地习俗与某女定亲,女方提出定亲当天去商场买衣物男方共花去800元,并给女方一万元彩礼和一条金项链,同时男方花去招待费300元,并给女方父母带去烟酒等物共计200元(这些都是由媒人陪着)。次日我亲戚与女方独处时,该女又买了一对金耳钉花去200元。后因女方作风问题被男方发现,女方以无脸结婚为由提出解除婚约。请问男方可获哪些财物可以退还。所买衣物等算不算赠予。赠予与彩礼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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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几位说的都对,这些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能不能拿回来要看你们自己协商了.不过在我们这里,如果是女方提出解除婚约,那除了退还彩礼外和首饰外,还要补男方给一笔钱,如果你给了女方1W,那女方一般要还你2W,如果是男方提出解除婚约,那么女方的彩礼就不会退还了.不过还是要看女方的自觉性了,一般情况下都是会还的,没有人能受得了别人舆论的,你说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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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可以取回。碰上不要脸的,估计没有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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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东西还不还的,没有法律保护,纯熟你们私人行为。1W彩礼可以要回来,按理说女方应该主动退还。其他的衣服首饰什么的,你也可以要,但一般生活不困难的也就不要了。烟酒什么的,就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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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东西还不还的,没有法律保护,纯熟你们私人行为。1W彩礼可以要回来,按理说女方应该主动退还。其他的衣服首饰什么的,你也可以要,但一般生活不困难的也就不要了。烟酒什么的,就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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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法律上来说可以没有什么保护你这方的,只能看那边的自觉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