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问大家这个问题:我有一个朋友他现在有一个老婆(有子女,但与老婆已经没感情了)现在在他身边有一个处处为他着想的女人!还有一个突然在他身边出现的一个他曾经深爱过的女人!他因该怎么选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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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没有感情了,不想继续过下去,就离婚,选处处为他想的,他的日子会很好过,但是如果也会因为没有感情而分手的话,那就选他曾经深爱的,但是这个他深爱的女人爱他吗?会不会也会因为同样的原因和他分手呢?总之自己选择自己想过的生活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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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非常同意林海之声说的,感情是心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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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选择的对象太多,稍一不慎就要犯罪,我们要给他一个程序: 离婚---选择(对象1,对象2)---再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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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孩子凑合着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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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妻子与女儿,不要肢解现存家庭。花心不可取。不悖人之常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