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爱情和文学之感人,是使一个人的心灵变得更美、更宽大,而不是自私和仇杀,这也就是我们传统的诗骚精神吧!答案说这个句子每问题,我总觉不妥.是不是该改为“爱情和文学之所以感人,是因为它能使一个人的心灵变得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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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如你所说,句子的主、谓不搭配。  “之所以”是提示原因的。加上“之所以”,“爱情和文学之所以感人”这个短语就潜伏着表原因的意义。这已经和原句绝不一样了:  原句  为了便于理解,我们将原句缩减一下。“爱情和文学感人”(“之”在这里毫无意义,暂略去)是原句的主语,缩之为“感人”;“是使一个人的心灵变得更美、更宽大,而不是自私和仇杀”是原句(暂指前面半句,后半句先放着)的谓语,缩短为“是使人这样”。那么,前半句就是:“感人是(它能)使人这样”。显然,这是不通顺的,主谓是不搭配的。  改动句  同样略缩下来,是:“感人的原因是它能使人这样”。看!一下就通了。  要说起来,全句的结构还有另一特点,就是前半句本身是个完整的句子,而这个完整的句子的全部,又作为一个成分充当后半句的主语(后半句是谓语)。为了明白,仍然缩短为:感人的原因是它能使人这样,这(前半句)就是诗骚精神!  最后再把它全面梳理一下:  爱情和文学之所以感人,是因为她能使一个人的心灵变得更美、更宽容,而不是自私和仇恨(“仇杀”不妥),这也许(加了一个 “许”字)就是我们传统的诗骚精神吧!  或者:爱情和文学感人之处,在于她能使一个人的心灵。。。。。。(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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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问题,"之"在四川的语言里面就是这么用的。例如:吃的之巴适(吃的好过瘾);耍的之安逸(玩的好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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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顺畅一点,应该是:爱情和文学的感人之处就是使一个人的心灵变得更美、更宽大,而不是自私和仇杀,这也许就是我们传统的诗骚精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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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和文学之感人,是因为它们使一个人的心灵变得更美更宽广,而不是引导一个人走向自私和仇杀.这种感人的东西也就是我们传统的诗骚精神吧!你提供的句子有毛病,至少"心灵"不可以"宽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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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和文学之感人,会使一个人的心灵变得更美、更宽大,而不是自私和仇杀,这也许就是我们传统的诗骚精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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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是正确的,当然楼主的理解也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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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是"改成"会"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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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朋友,这句话肯定没问题的,放心吧,祝你学习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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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和文学之感人,是使一个人的心灵变得更美、更宽大,而不是自私和仇杀,这也就是我们传统的诗骚精神吧!老实说,您所举的例子根本不是一个单句,而是有两层关系的复句。第一层在“这”之前,第二层在“而”之前,这两层关系应该都是并列。您改的不错,但原句也确实没有问题。原句中的“爱情和文学之感人,是使一个人的心灵变得更美、更宽大,”本是一个复句中的分句。“爱情和文学之感人”是句子的主语,它是一个主谓短语。借用古汉语语法的专业术语讲,叫“之”在主谓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您改了以后把原本是一个单句改为又一个因果关系的复句,尽管这是第三个层次了。祝您学习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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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和文学之感人,是使一个人的心灵变得更美、更宽大,而不是自私和仇杀,这也就是我们传统的诗骚精神吧!...由于老伴儿病目所用的“怪药”,引起我一些联想。我再看看他茫然的眼神,笑着对他说:“你是男儿有泪不轻弹,还是去... 原文见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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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问题,我加几个字爱情和文学之(中)感人(的东西),是(能)使一个人的心灵变得更美、更宽大,而不是自私和仇杀(的东西),这(东西)也就是我们传统的诗骚精神吧!这两句一个意思,你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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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问题吧,原句应该是“爱情和文学的感人之处,是能使一个人的心灵变得更美、更宽大,而不是变得自私和仇杀,这也就是我们传统的诗骚精神吧!”的意思,通顺。原句说的是感人之处,而楼主改了后成为什么感人了,不大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