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一位精神病人,他去年住在周口店附近的一家很偏僻的卫生所里,医疗条件很一般,但护士们的态度很好,他对那里的环境很熟悉。一年前,他再次犯病,由于种种原因病情耽误了一年没有治疗,在此之前他的精神病已复发过四次,现在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是选择一个正规的之疗条件好的医院让其就诊,还是让他去一个他比较熟悉,护士和医生都可以各他一定重视的较小的医院时他就诊?
热心网友
如果经济能力可以承受,可以去条件好的医院治疗。如果你父亲的疾病已经确诊,治疗方面也有金标准,那么不一定要去大医院,住在你家附近的医院照顾起来方便,又便宜,你父亲对环境也熟悉,这些都对治疗有帮助,毕竟,精神关怀对你父亲也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