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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二)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三)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四)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六)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七)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八)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九)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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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肯定不算了,只是在下班的时候才出现的算是意外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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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的。新的法规中好像有这一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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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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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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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意外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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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的很对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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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杨哲引的是《工伤保险条例》的条文,所以他、米老鼠和我的观点是一样的,即上下班途中,只有遇到交通事故受伤的,才能算作是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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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属实就可以定为工伤尊敬的客户您好:首先祝您健康快乐!全家幸福!感谢您来保险平台给我们为您服务创造了机会,出于我的责任心,和一份爱心,诚心诚意向您说两句心里话,我相信您在自己的本行业里一定是非常专业和敬业的,保险也是一种复杂的,需要有专业化指导的商品。您作为一名理性的消费者,从了解保险到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险种,直到投保交费,都需要由一个具有专业保险知识、有职业道德、业务能力、技能、技巧都过硬的高素质、有经验的专业人士为您解惑答疑,特别是投保后的服务工作… 我也自信在保险业里是唯数不多的具有本专业(金融、保险)又具有多年实践经验的资深业务主任,我把自己和客户都带入保险公司是有一定道理的……您可以不需要推销人员的推销,但您不会不需要资深寿险顾问的建议。所以,我认为参加保险一是保障,二是得到帮助,而且还起到资产保值避税的作用。保险本身就是一种保障,因此,在哪家公司投保都是给自已和家人得到保障;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失,更重要的是选择一个好的代理人是非常重要的,在您最需要时能得到他的帮助,不知您是否满意还希望您提出意见。详细资料请与我联系电话:13901362028 我个人网站: 保险代理人:吴金龙 希望能看到您的回复,因为保险是非常专业的只通过做计划书是很难理解内容的还是希望能和您见面。给我一次为您服务的机会。本人电脑水平有限,希望今后得到您的帮助。说的好不如做的好,我不是最好但要做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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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工伤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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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下班的必经之路出现机动车交通意外的算。不知你说的是什么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