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在广州市西华路打工,老板没有发工资就跑了,工人三个月没有发工资,到劳动局去,劳动局让交钱才处理,但律师称收费是不合法的,现在工资也没有要到,打记者电话也没有人来报道,难道讨工资就这么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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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向劳动部门投诉,则他们是不应收费的,如果他们非要收费,则你可以向他的上级部门投诉,或者去法院起诉他们行政不作为或作为不当。如果你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则应该是要交纳仲裁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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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有个人士的误区,即向劳动局投诉和提起劳动仲裁是两个概念:劳动局及行政执法部门接受投诉是不收费的;而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需要交纳仲裁费(仲裁裁决书的效力等同于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而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条件是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而后才能经过人民法院的。由于劳动争议的申诉时效为自发生纠纷起的60日内,而你们到现在还停留在打听如何处理阶段,令人扼腕。建议你们尽快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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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是要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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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劳动仲裁的预交费用是300元。  说句不好听的,你有钱上网,没钱交仲裁费?而且又不是你一个人吧?  现在欠工资的多了!你到劳动局去没看到一屋子的人?  而且你以为劳动局受理了、记者来采访了,你就能拿到钱了?老板都跑了,你连人都找不到,上哪里给你搞钱去?!  下次多注意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