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位朋友因怀疑对方与他结婚的目的想在婚前进行房产公证,以防不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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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祥说的有道理,要是做婚前全部财产的公证还行,不需要对房产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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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如果房屋的产权是你父母的名字,那就可以让父母以赠予的方式过户给你.(还有一种方法就是到公证处做"遗产(嘱)公证"无论房屋产权是你父母还是你的名字都可以在你未婚夫(妻)不知道的情况下公证.既避免了影响双方感情,也避免了以后的麻烦. 但这种公证是要有条件的:一. 要单身证明二. 要房屋的交款,完税证明大概就是这些,请你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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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不就行了?或者《房屋所有权证》先办成他(她)的父母,婚后父母再赠予(公证)给他(她),并约定不作为其夫妻的共同财产。没必要仅仅为了房产做婚前财产公证,不值得,真的,要是为了财产制度还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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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公证。但要注意:你朋友只是怀疑,为不影响双方的感情最好婉转一些。毕竟在中国还不是每个人都接受婚前公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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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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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只要把事情说清楚对双方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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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可以而且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