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现21岁在广东一家化工厂打工,因有化学有毒的危害,现在不想干了,按合约到期提前申请辞工,需经双方协商才可以离开,可现在厂方不同意离开,如果自动离开厂方要扣留一个月的工资,请问厂方这样做可以吗?对吗?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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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劳动法》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就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劳动安全保护、劳动安全卫生设施都作了明确规定。2、《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者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只要生产条件不符合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你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3、《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根据此项规定和劳动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只要你不是从事特殊岗位和掌握企业核心技术的,都可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指出的是:在你提出书面申请后,你还应当在一个月内继续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能、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合法规章制度,待三十天满后,用人单位应当为你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核发你的工资报酬。若用人单位不为你办理有关手续,并克扣你的工资报酬你可以到当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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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规定的比较详细,如果你朋友有证据证明该化工厂工作环境恶劣,直接危及劳动者身体健康,那么他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不必顾及合同的违约约定,他只是正常行使了《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正当权利。反之,假如合同约定了违约惩罚条款,你朋友的辞职确实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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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合同是怎么签的,提前解约是怎么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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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如未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这不须厂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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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扣留一个月的工资,也是可以的;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职工一方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天通知单位; 但在提前30天通知单位的情况下,并不是不承担违约责任,仍然要根据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所以,口一个月的工资,也就无所谓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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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确定违约金标准,至少在江苏规定只有违反保密义务或是服务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才有可能涉及到违约金的偿付.但是提醒楼主,如果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未按时支付工资等待遇\提供必要劳动条件或其不能举证已给劳动者提供必要劳动条件下,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做违约处理.当然,法律也有规定,那就是非特殊岗位不能解除合同(情形极少),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是一项当然权利,也就是说只要提了前就可以解除.友情提醒,有毒有害工种应当有一定津贴和防护措施以及轮班制度.执业八年律师解答,文责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