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中秋已过,秋凉如水的夜里,细细地想起这些年红尘往事,浑浑噩噩地过了,仿佛已忘记曾经的青葱岁月。。。。。。你我本不相识,只是在茫茫宇宙间,擦肩而过时,也有过刹那间的火焰,刺痛了午夜醒来时心情。枕边有泪湿的痕迹,转瞬便干了了无痕。我不想恨你,也曾经说过谢谢,只是人总是不肯承认自己的自私,而追逐幸福的同时总能轻淡地忽视周围的人和事,人都非草木,再卑微也有感情。在这个世上,没有真正的冷血,你或我或他都有曾经的挣扎,有些桎梏是我们自己营造的围墙。很多故事的发生与爱情无关,只有无边的诱惑让我们不能跃然而上,清楚地看到自己的需要。人生是有轮回的,爱恨情仇也一样,我们女人总是生活在十八、九初初相遇那一个人的梦里,哪怕过了一世也不愿醒来,却不知岁月在日夜交替之间,物是人非,你矜持着,小心地保护在那个小小角落里的花儿早已过了花期,有时,我们会以为自己重新寻找到了,可世事真的已经改变。追寻到的只有错!错!错!生活总是以开玩笑地态度揭示真象,这是它的智慧吧。我们有那么多的相同,又有那么多的不同。相同的是,曾经只是抓住了一根浮木,以为就这样也可以上岸,躲过凄风苦雨。躲过爱和被爱。让自己获得安宁,过一种波澜不惊的日子。不同的是,你深入了,而我陷进了琐碎的生活,接踵而来的平凡的而又需面对的种种,更是消磨了那一份玲珑女儿心。只是在恍惚中醒来时,又以为在梦中。不知生活是梦还是生活在梦中。在这一场感情的游戏中,没有胜利者,谁都没有必要自怨自艾,这一出戏教会我们什么叫做责任,什么叫做自重和自爱。我们都没有资格说谁对谁错,你并不能否认当日是你先介入到他的生活中的。有时语言更能创造温暖的土壤,在漫长的平凡岁月里有时候一些温情会让你有“恨不相逢未嫁时”的错觉,更何况他从来不曾受到过重视呢?男人是需要有人崇拜的呀。而我是如此地忽视了身边的亲人,相处十年,很多东西已渗透到了血液之中,骨肉相连。只是不自醒,于我于他都是。在不知不觉中已成了最不能舍得的,岁月真叫人感叹。。。。。。我不想成为你以后生活的心结,也不想你成为我的心结,我衷心地希望在日后的再次相遇时,即使不可能做到把手言欢,最少我们能淡然地一笑,让一切随风而逝。你不是我的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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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出手时就出手,心中所想就应该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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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采!让我们看看就行了,不要再给那个人发了。否则会自寻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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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结婚十年,而今又一个男人闯入她的生活,想说爱你不容易。呵呵,其实已然心动,只是理智尚存,责任在身,十年的相处已融入血液,楼主很明白,只是在这里徒生感慨而已,不说出来如梗在喉。其实,在围城内追逐爱情是很辛苦的事,心累,情更何以堪。可是,有这样的人,那就是对爱情的渴望和追逐贯穿其一生。人性使然,无所谓错与对。只是对你的心理承受力考验很大。对爱情的渴望,那种恋爱的感觉,那种怦然心动的瞬间,我们不能阻止对情感的渴望和追随,但,既然明了自身的处境(已婚),明白自身的责任,说那么多亦枉然.有感而发,否则抑郁在胸,于健康无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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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表达爱情的时候别这么深刻,会给人以摆弄文采展示自己的文字功底,而不是平和朴实的爱意的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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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发表出来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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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彩有如此之文必不是俗人愿生活厚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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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出来呀,你不说,她怎么知道呢信还是寄出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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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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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文采飞扬,墨笔深懊,在下愚笨,整整看了三遍,才略微体会一,二并将其保存致硬盘,以备日后研究.看得出,楼主是用心去写的这封信,是用十年的光阴,十年的酸甜苦辣,十年的悲欢离合,写出的这封信.该不该寄呢?一定得寄.实在为难的话,楼主把地址给我,我替你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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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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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感觉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