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和以前的女朋友分手以后,她又和另外一个男人深深相爱了.并有长期性的性关系.过了一年,他们分手告终.如果这个女孩再来找你,你会答应跟她和好吗?如果是我,我不会.也许是我思想传统吧,她被别人做过了,在心理上和生理上我都无法接受.这只是随意的假设哦,请问大家怎么看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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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会,毕竟当时那么狠的被伤过。花那么长时间治好伤口,为什么又要揭开,或者还有可能加一道新的伤口呢?况且这样的女孩太随便了,想分的时候就分了,想和人那个就和人那个了,还敢回来找旧识。那么爱情在她眼里是什么,游戏还是寻找刺激?抑或是寻找新鲜感?要我,我肯定不能要。也许因为我也比较保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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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楼上的,很爱的话可能会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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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看我?鬯某潭扔卸嗌盍?很?鬯?邮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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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如果是反过来,她先和那人一起一年多了,后来分手.但你喜欢她,爱她,追她那就可以接受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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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没考虑过这样的问题,如果真有其事我会安排好她的一切,但不会和她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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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可能始终没有忘记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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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现在有了新的女朋友,如果她很爱你,就不能接受你的前女友,那样对你现在的女朋友不公平,你会伤害她,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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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会接受的~感情贵在专致,始终于一怎能如此随便的爱来爱去~此乃对爱的亵渎~大不敬~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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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爱什么都可以做到。但是没有爱情,过期1年多的爱情好象也没必要继续下去 !我想大多数的人也会说没必要继续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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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接受!不是因为性问题,而是这个女人觉得你不如那个男人,才先跟那个男人的。何必把自己搞得好像二等品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