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全流通的,永远不全流通,新股发行时全部全流通,不很简单可行的吗?为什么一边喊着要解决全流通问题,一边发新股时仍然是部分上市流通,这是为什么啊?
热心网友
目前,中国特色的股市里,在同一个公司里,存在流通和不流通两种股票,且两种股票的取得成本不一样,但分红、表决权一样,甚至因为非流通股股东一直处于优势地位,时常作出损害流通股利益的行为。因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基本不受流通股股价的影响,所以在通过一些决议时,很少考虑该决议对流通股股价的影响,一再让流通股股东利益受损。 如果在拉平各类股东取得成本的基础上,实现全流通,情况就会大不一样:因为大家的股份都是可流通的,二级市场股价就是大家所持股份的同一价格,一旦公司的某项决策对股价有负面影响,受损失最大的肯定是持有股份最多的大股东,他在做出某项决策时就会有所顾忌,谁愿意让自己的财富缩水呀! 为啥强调拉平股份原始取得成本呢?因为原来畸形的发行体制和监管体制下,流通股股东在取得同样的股份时,付出了太高的代价,君不见上市公司每股净资产中,大部分是流通股股东用真金白银贡献的,所以,非流通股变为流通股时要给原流通股股东以补偿(更准确地说是,把无偿侵占的净资产物归原主)。如果不予补偿也行,把股份复权:公司股份发行前的每股净资产加上因公司盈利增加的每股净资产就是非流通股流通之前的每股净资产;流通股股东因股份发行贡献的净资产归全体流通股股东所有,再加上因公司盈利增加的每股净资产,作为流通股的每股净资产。非流通股想流通可以,首先进行股份合并,达到现有流通股的每股净资产水平后,自然变成可流通股,这就最终实现了股份全流通,且既没有损害原流通股东的利益,也没有损害非流通股东的利益。非流通股退出的只是他们本来就不应该得到的流通股股东的财产。
热心网友
目前股市长期低迷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股权分置问题。在资本市场中,投资价值的创造者——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发现者——证券公司、投资价值实现的支持者——投资人,只有这三部分人在资本运行过程中得到与风险相适应的回报,资本市场才可能正常运行。中国资本市场有一个与生俱来的设计制度缺陷——股权分置。这是一个“黑洞”,它把中国资本市场所有的能量通过这个制度吸纳掉了,剩下来是一个空壳。
热心网友
所谓流通,就是可以买卖。非流通就是不可以买卖。在现在的情况下,非流通股的成本低,但和流通股分红、表决权一样,花少的钱,却得到多的利益,这是所谓的中国特色。现在股市的大跌,更加体现了这个问题。
热心网友
全流通只是说所有的普通股,都可以交易。每一份普通股都具有相同的地位即同股同利同权,但我国是一个畸形的股市,同一家公司有不同的股份其初始发行价格也不同,流同股往往以高于国家股、法人股数倍的价格去认购,怎么可以同利同权现实是高价的流通股拥有的发言权也被低价的国有股法人股剥夺。在股利分配过程中国家股法人股占尽优势,是想投资1元和10元都获的0。5元的红利谁的收益大。在国外一个上市公司的普通股是都相同的,但为了控制公司大股东会自动锁定一批股票,不会拿到市面流通的。所以、全流通只是概念上的是中国股权分置所特定的,从本质上说不是量的概念而是权之争。
热心网友
主要弊端:一是同股不同权,以大股东欺负小股东。二是非流通股与流通股之间严重对立,肆意侵害流通股东的利益。增发、配股、贷款无所不用其极。三流通股与非流通股的产生就是制度缺陷。其他的可以参考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程思危的发言。当前新股发行为什么不全流通?充分说明了国资委和证监会的人妄图制造分裂,阻碍和平统一,达到两种股东长期共存的愿望,和操纵股票的狼子野心。只要国资委和证监会的人还有这种想法,中国的股市就不会全流通的。
热心网友
一筐萝卜,有带泥的一角钱一斤进的货,有不带泥的五角钱一斤进的货,内在质量都是一养的,混在一起,都按六角钱一斤卖出。最后都分别按六角一斤分钱,也就是说,带泥的每斤赚五角,不带泥的每斤赚一角。你说这公平吗?非流通股就好比这带泥的,流通股就好比这不带泥的。我这里还没有把二者的底细都讲清楚,大概已经可见不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不行了吧。如果,分别都按赚三角钱分配,也不为过吧!这就是我对此问题不太恰当的比喻和解释。之所以新股上市并没有解决全流通的问题,说明该问题解决很困难,特别是有的部门,总以为它那带泥的萝卜也很值钱,应该跟不带泥的萝卜一样分钱,顽固得很,造成此问题的解决障碍重重。
热心网友
套现
热心网友
全流通是必然的,而我们市场机制存在比较大的问题,这可能是你无法短时间明白的。
热心网友
这就是中国特色,让你莫名其妙。
热心网友
这就反映了我们现在股票市场的一个尖锐的矛盾,一方面必须要解决原来的股权分置(即必须实行全流通),另一方面又在新股里继续进行股权分置,这着实让我们莫名其妙了!不全流通就不可能让中国的流通股东(即二级市场买股票的人)与不流通股东享受同等待遇,所以要进行全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