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人进行1800米竞走,甲乙速度比7:9,当乙到达中点后,甲乙的速度比9:7,那()先到达终点?人的体重与人的血液质量比13:1,丁丁体重39千克,他的血液有几千克?(我认为是39除以(13+1)分之一,而正确的是13除以13分之一为什么?)

热心网友

当乙到达中点(900米)时,甲到达900米的7/9,即700米,也就是说甲还有1800-700=1100米到终点,而乙还有900米到终点。设乙到达中点后乙的速度为7x,则甲的速度为9x,甲还需1100/9x的时间到达终点,乙还需900/7x的时间到达终点,1100/9小于900/7,所以甲需要的时间小于乙,甲先到终点。血液在体重之内

热心网友

(1)由题意可得知当乙到达中点时,甲行至700处,时间相同,我们只需要比较剩余的路程甲乙需要多少时间;设甲的速度为9x,则乙的速度为7x那么T甲=1100/9x T乙=900/7xT甲-T乙=1100/9x-900/7x =(1100*7-900*9)/63x =(7700-8100)/63x =-400/63x<0所以甲先到终点(2)由于人体内含有血液所以只要39/13就可以了哦

热心网友

(1)甲(2)

热心网友

1、甲先到!不多说。2、血液在体重之内!

热心网友

,甲先到终点

热心网友

甲先到。

热心网友

/1/ 甲、乙两人进行1800米竞走,甲乙速度比7:9,当乙到达中点后,甲乙的速度比9:7,那()先到达终点?/2/ 人的体重与人的血液质量比13:1,丁丁体重39千克,他的血液有几千克?(我认为是39除以(13+1)分之一,而正确的是13除以13分之一为什么?)解析:/1/ 甲、乙两人进行1800米竞走,甲乙速度比7:9,当乙到达中点后,甲还没有到达中点,可以设甲、乙的速度为7v、9v,则乙到达中点所需时间是900/9v=100/v,此时甲已经走到7v*900/9v=700米的地方,还有200+900=1100米以9w的速度进行下去。甲以9w速度行走,需再走时间为1100/9w;而乙需要再走900/7w(第二段速度未必是第一段的两者的调换,此时设为9w与7w)。比较甲乙第二段所花的时间长短,即1100/9w与900/7w的大小,1100/9w -900/7w =(7700-8100)/63w 〈 0,说明甲到达终点所费时间少于乙,所以,甲先到达终点。/2/ 人的体重与人的血液质量比13:1,丁丁体重39千克,他的血液有几千克?解析:人的体重与人的血液质量比为13:1,丁丁的体重与血液的重量比也应该是这样,丁丁的体重是39千克,则他的血液x千克,有13:1=39:x。x=3千克。我认为提问者的看法“39除以(13+1)分之一”是错误的,而应该是39除以13。。

热心网友

当乙到达中点(900米)时,甲到达900米的7/9,即700米,也就是说甲还有1800-700=1100米到终点,而乙还有900米到终点。设乙到达中点后乙的速度为7x,则甲的速度为9x,甲还需1100/9x的时间到达终点,乙还需900/7x的时间到达终点,1100/9小于900/7,所以甲需要的时间小于乙,甲先到终点。设丁丁血液有x千克,得:体重:血液=体重:血液13:1=39:x所以x=39/13=3千克 对

热心网友

甲!甲以9v前进为1100而乙为900时间会少一点

热心网友

甲它不是人。

热心网友

too easy

热心网友

你是不是学生?如果是这类问题最好是自己动手做,到这里不好,对你今后的学习不利。

热心网友

解:甲先到终点。 假设乙走后半路程的速度为V米/小时,则甲的速度9V/7米/小时。而且当乙到达中点时甲走完全程的700米,即甲乙剩下的路程分别是1100米、900米。那么甲走完剩下路程所需时间为t=1100米/(9V/7米/小时)=7700/(9V)小时,在这段时间内乙可以走的路程是s=7700/(9V)小时*V米/小时=7700/9米< 900米,即在后面的路程里,当甲已经到达终点时,乙还有(900-7700/9)米的路程还未走完,故甲先到终点。 人的体重当然包括血液的质量,两个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所以丁丁的血液质量是39kg*(1/13)=3kg.

热心网友

这些问题太简单了,没有一点水平。很明显是甲先到,还有3千克

热心网友

甲、乙两人进行1800米竞走,甲乙速度比7:9,当乙到达中点后,甲乙的速度比9:7,那()先到达终点?[解]先求第二段各自要走的距离:乙=1800÷2=900(米) 甲=1800-(900×7/9)=1100(米) 再求第二段各自的时间:甲=1100/9=7700/63 乙=900/7=8100/63答:甲先到. 人的体重与人的血液质量比13:1,丁丁体重39千克,他的血液有几千克?(我认为是39除以(13+1)分之一,而正确的是13除以13分之一为什么?)[解]39×1/13=3(千克)答:他的血液有3千克.(人,包括血液是13份.其中血液1分,骨头肉等12份.一共把丁丁分成了13份,你怎么还想再加一份呀?)

热心网友

的确是甲先到达,当乙到达中点(900米)时,甲到达900米的7/9,即700米,也就是说甲还有1800-700=1100米到终点,而乙还有900米到终点。设乙到达中点后乙的速度为7x,则甲的速度为9x,甲还需1100/9x的时间到达终点,乙还需900/7x的时间到达终点,1100/9小于900/7,所以甲需要的时间小于乙,甲先到终点。设丁丁血液有x千克,得:体重:血液=体重:血液13:1=39:x所以x=39/13=3千克

热心网友

同意与我同名的那位

热心网友

已知1800米为此题单位1,又知开始是甲:乙=7:9,乙行到中点也就是已走到900米处, 900/9=100(米),这时以900米为单位1,100米为乙每份所走的路程; 100*7=700(米),已算出100米为乙每份所走的路程,甲乙每份相同700米为甲行的路程, 1800-900=900(米)得数为乙剩的路程 1800-700=1100(米)得数为甲剩的路程 900/7约等于128(米)此时乙剩下的路程为单位1,甲:乙=9:7,128米为乙每份大约走的路程; 1100/9约等于122(米)此时甲剩下的路程为单位1,甲:乙=9:7,122米为甲每份大约走的路程; 故:甲的速度比乙的速度快,甲先到。 此算法为小学算术算法,并非方程算法。

热心网友

甲先到终点,因为乙到达中点(900米)时,甲到达900米的7/9,即700米,则甲还有1100米,乙还900米.则速度比为9/7则有(1100/9):(900/7)=77/81<1,则说明甲比乙先到.因为体重包括了血液,由此总的是13,则血液重=39/13=3千克

热心网友

甲先到终点,因为乙到达中点(900米)时,甲到达900米的7/9,即700米,则甲还有1100米,乙还900米.则速度比为9/7则有(1100/9):(900/7)=77/81<1,则说明甲比乙先到.因为体重包括了血液,由此总的是13,则血液重=39/13=3千克

热心网友

的确是甲先到达,当乙到达中点(900米)时,甲到达900米的7/9,即700米,也就是说甲还有1800-700=1100米到终点,而乙还有900米到终点。设乙到达中点后乙的速度为7x,则甲的速度为9x,甲还需1100/9x的时间到达终点,乙还需900/7x的时间到达终点,1100/9小于900/7,所以甲需要的时间小于乙,甲先到终点。设丁丁血液有x千克,得:体重:血液=体重:血液13:1=39:x所以x=39/13=3千克

热心网友

谁出的这么无聊的问题啊 小学水平 有高难度的再来请教我吧

热心网友

1、的确是甲先到达,因为在后半程甲追上乙的时候,乙走的路程是在前半程甲走的路程,所以还为到达终点,那么剩下的路程,甲就超过乙了。2、应该是39千克除以13=3千克。你要审好题,前面已经说了体重比血液=13:1,这不是很清楚说明了体重和血液的比例了吗!这里的体重已经包括血液了,所以你不要再加了。就算不包括的话,但是它们的比例已经给你了,你直接算就行了,也不需要再加在一起了。

热心网友

当乙到达中点(900米)时,甲到达900米的7/9,即700米,也就是说甲还有1800-700=1100米到终点,而乙还有900米到终点。设乙到达中点后乙的速度为7x,则甲的速度为9x,甲还需1100/9x的时间到达终点,乙还需900/7x的时间到达终点,1100/9(=122.22)小于900/7(=128.57),所以甲需要的时间小于乙,甲先到终点。人的体重与人的血液质量比13:1,意思是整个人体的体重占13,而血液占1,人体除血液之外的重量占(13-1)=12,也就是说,血液质量已经被包含在13中了,是13分之一.

热心网友

当然是甲先到达终点。可以逻辑推理:当乙到达中点(900米)时,甲到达900米的7/9,即700米,也就是说甲还有1800-700=1100米到终点,而乙还有900米到终点。设乙到达中点后乙的速度为7x,则甲的速度为9x,甲还需1100/9x的时间到达终点,乙还需900/7x的时间到达终点,1100/9小于900/7,甲需要的时间小于乙。再告诉你一个更方便的方法:乙到达中点速度由9转为7那么乙1/2的路程速度为9,1/2的路程速度为7。而甲7/18(1/2乘7/9)的路程速度为7,剩下的路程(1减7/18)速度为9。相比较,甲比乙快。至于第二题,你要注意体重中也有血液的重量。这么一提示,你应该知道为什么了吧。

热心网友

体重:血液=体重:血液13:1=39:xx=3

热心网友

第一题是甲先到,第二题不会,MBA的题不会是这样的吧,应该比这容易很多啊

热心网友

1、是甲先到,因为当乙到达中点后,他跑了900米,而乙跑了700米,(因为甲乙的速度比是7:9)乙还有900米要跑,而甲还有(200+900)=1100米要跑,这时甲乙的速度比是9:7,用(1100/9)*7得甲在跑到终点时乙的后半程跑了多少米,约等于854,所以当甲到达终点时乙还没跑完后半程的900米,所以甲先到终点。2、人的体重与人的血液质量比13:1,意思是整个人体的体重占13,而血液占1,人体除血液之外的重量占(13-1)=12,也就是说,血液质量已经被包含在13中了,是13分之一,所以丁丁血液质量应是39/13

热心网友

同意yuqing0620的解法

热心网友

甲:(1800-((900/9)*7))/9 ===〉7700/63与乙:900/7 ==〉8100/63进行比较,用的时间少的先到,所以甲先到。顺便问问你是不是考mba呢?

热心网友

当乙到达中点(900米)时,甲到达900米的7/9,即700米,也就是说甲还有1800-700=1100米到终点,而乙还有900米到终点。设乙到达中点后乙的速度为7x,则甲的速度为9x,甲还需1100/9x的时间到达终点,乙还需900/7x的时间到达终点,1100/9小于900/7,所以甲需要的时间小于乙,甲先到终点。设丁丁血液有x千克,得:体重:血液=体重:血液13:1=39:x所以x=39/13=3千克

热心网友

第一题答案:乙先到达这个很明显拉,因为如果是甲先到了,那么甲到达后的速度就变成0了,这是乙还没到,当乙到了,甲已经不动了,所以这是甲乙速度不就是无穷大!所以甲先到不成立,那就是乙先到了!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