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行政机关在审核某申请人提交的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申请材料时,发现该申请人两年前曾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司法行政机关应否对该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A.不应颁发,因为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B.不应颁发,因为其刑满释放不久,需要考察一段时间C.不应颁发,因为其不具有律师执业的行为能力D.应予颁发,因为其符合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条件2.甲市居民陈某在乙市出差期间被乙市公安局误认为盲流收容遣送至丙市。乙市地方性法规规定,对收容遣送不服提起诉讼的人须先申请行政复议。陈某决定向甲市法院起诉,甲市法院应按下列哪个选项处理?( )。A.受理此案B.裁定不予受理并告知陈某先向乙市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C.移送乙市法院管辖D.移送丙市法院管辖3.甲因急于继承其父财产而生杀父之念,一日雨夜乘其父病重之机,欲为其注射毒药。刚拿起注射器,忽听一声惊雷致使注射器掉在地上。他想到杀父是大逆不道,要为天理所报应,便放弃了杀害行为。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中止 B.杀人未遂 C.杀人预备 D.不构成犯罪4.某甲死亡时有父乙,妻丙,子丁。丙当时已经怀孕。乙,丙在分割甲的遗产时给胎儿保留了一份。后丙成产时产下胎儿为死婴。为该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由()承担。A.丙B。丙,乙C .乙。丙。丁D。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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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AC1,D 《律师法》第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 发律师执业证书:。。。。。2)受 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除外。。。。 责任事故属于过失犯罪2,A。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8条的规定,确定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被告所在地乙市法院或者原告所在地甲市法院。从而排除D;关于行政复议前置问题。由于该规定系出自乙市地方性法规,而陈某在有管辖权的甲市法院起诉,甲地法院不应适用乙市地方性法规,故不存在复议前置。因此否定B;而C因不存在复议前置,也就没有任何需要移送的理由,可因此排除。3,A 这题我想不用多解释4,C 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需要指出的是,该份额原则上应按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确定,如果是多胞胎的,则应按胎儿的数量保留继承份额。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3)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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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AA说一下第二题: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地行政复议不服的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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