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它说明了一个什么样的问题呢?请详细回答,谢谢。
热心网友
1803年在“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中确立起来的联邦司法审查制度,是当时美国统治阶级内部两大派矛盾斗争的产物。1800年大选结果,联邦党人约翰·亚当斯总统落选,民主党候选人托马斯·杰弗逊当选。 这个案子本身了结了,而它产生的宪法价值和影响却是深远的、巨大的,因为马歇尔代表最高法院所做的判决理由涉及到一个宪法的最基本的原则——法院有权对国会立法进行违宪审查,如果发现国会所立之法与宪法相抵触,法院有权宣布它无效,不予执行。 由此,本案判决奠定了“司法审查”制度的理论原则和实践基础。事实上,当时美国政治斗争的两党领袖和骨干们几乎都是美国的开国元勋。他们的斗争是次要的,而在共和、民主、法治等问题的理念上是基本一致的,因而往往能在政治上达成“伟大的妥协”,这才是历史的主流。马歇尔正是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才能作出如此伟大的判决。他以回避政治上的正面冲突换得了司法权威的真正确立,他的智慧足以流传千古。 。
热心网友
上面太详细了,重复就多余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