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我与男友在婚前时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私人协商共同建一幢后,各分一套),2004年结婚,2005年办理结婚证,目前为止没有办房产证,由于是私人建筑,当时我所出的部份钱都没有写收据,现在我们面临着离婚,请问这属于共同财产吗?离婚了我能够得到一半的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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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做婚前财产公证,你不会得到这所房子的一半,最多只能够得到处你的出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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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们的共同财产,离婚后能分到一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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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不能,因为你没有收据。如果你的另一半对你还有感情的话,也许会分你一半而且和你做朋友。但是你们结婚才不久就要离婚,可见你们的婚姻是多么的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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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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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做了婚前公证应该就没有,但是好像结婚七年之后可以算做共同财产,你可以查阅一下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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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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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们的共同财产,能得多少要视你们的离婚原因和各自的经济等问题由法院考虑判决.如果是协议离婚,那就看你们商量的最终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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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够得一半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