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开办公司,具体需要一些什么手续

热心网友

如果是小公司建议委托一专门代理机构进行

热心网友

要看你设立什么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详见第2章第一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详见第4章第一节,内容比较多,要仔细查阅。以下网站可以查阅 至于个人独资企业,查阅第2章设立。第二章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第八条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第九条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  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第十条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企业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  (三)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四)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  第十二条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  在领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前,投资人不得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支机构经核准登记后,应将登记情况报该分支机构隶属的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备案。  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第十五条 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的十五日内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热心网友

花钱

热心网友

开办公司,需要的手续有:1、有一定数额的注册资金;2、有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3、有固定的组织机构和营业场所;

热心网友

(1)出资人在一起开会、商议开办什么公司,出资多少,委托何人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写出协议签名,盖手印(和公章);(2)被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和出资人协议及资格证件,到工商行政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3)领到“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可用核准的名称,制定公司章程,并召开第一次股东会通过,选举董事会或确定董事,选举监事会或确定监事。董事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聘任经理等;(4)开设临时银行帐户,办理资产转移手续,投入股金,请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进行验资;(5)被委托人携带各种文件到工商行政机关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办理登记注册手续;(6)经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可以到公安部门办理刻章,到银行开户,到税务机关申请税务登记;(7)设立应具备的条件:①股东符合法定人数;②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③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④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⑤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经营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