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一个朋友向我借了五万元,并写了借条一年归还。但由于生意大亏,至今一分未还。春节他重新给我写了借条,但一分未还。现在又离婚了,房子归儿子,女方亲戚的债归女方,男方朋友以及亲戚的债归男方。现在他穷困潦倒,意志消沉。我该怎样要回我的五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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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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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讨厌就是朋友间的债权债务了。如果一定要,就只能弄僵了——诉诸公堂了!由于是他们离婚前的债务,因此,应该以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其中房子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他们约定的债务分担属于二人之间的约定,对善意第三人并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明显不合理,则有逃避债务的嫌疑,另外,关于房子的赠与,也是恶意的。通过法律途径绝对能解决,至少拍卖了房子,就可以解决问题了。只是法外人情,望思量!如果要拖很久,不要忘了时刻向他主张债务,否则会失去胜诉权。如风火家人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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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朋友借你的款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借的,并且借款的目的也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该借款就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应该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夫妻的离婚协议中关于债务的分配紧紧在夫妻二人之间产生效力,对善意的第三人不生效力,也就是说夫妻二人尽管已经离婚,但对你的债务还是承担连带的责任。另外,离婚时房子归儿子也是不行的,应当在偿还夫妻的共同债务后才能转移房屋的所有权,你可以向房屋登记主管机关主张房屋的变更登记无效(如果房屋已经过户到儿子的名下)。以上给你的意见都是法律上的,可能并不一定有用,有时能不用法律解决还是不用法律解决,特别是别打官司,官司打玩了,熟人变成生人了,亲人变成仇人了。我认为你最好的办法是帮助你的朋友度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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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钱恐怕难以要回来了,除非你的朋友能东山再起,你现在需要做的就是让他每隔两年重新给你出一分借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