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有个基数,详细点,是不是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七十的基数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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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明白你的意思哈~日工资的计算方法是(理解起来有点麻烦,要耐心看完阿~):月工资基数/20。92(天)解释一下以上概念:1 所谓工资基数,是指计算假期工资的工资额。工资基数并非简单是当月的工资。工资基数的确定方法分下列三种情形: ◆有约定从约定:对于计算的基数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里协商约定,只要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所以,下次与公司是签合同的时候,别忘了谈谈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喔。 ◆集体合同来约定:如果你怕自己和老板谈加班工资开不了口,那签订集体合同最好了,大家一起和老板“谈价”。只要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标准执行。 ◆没有约定看法定:如果你没有和老板讲清楚,可以适用法律的规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当然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否则按最低工资计算。2 所谓20。92,是国家规定的,全年365天减去10天的法定节假日和52周双休日后所得出的月平均工作日。举个例子加以说明:假设你和公司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用于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是1500/月(第一种情况),那么你的日工资就是: 1500/20。92=71。7元。假设你和公司在合同里没有约定工资基数,只约定了你的月薪是1500/月(第三种情况),那么你的日工资就是: 1500*70%/20。92=50。2元小时工资就是日工资除以8小时。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是:加点工资——1。5倍 休息日加班工资——2倍 节日工资——3倍现在会算加班工资了吧~哈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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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较同意海天一色的说法,不同意在计算工资是除以70%的说法。因为劳动保障部(原劳动部)从来没有这样规定过。但是对于在法定节假日的支付倍数上,我不完全同意海天一色的说法。这是因为在劳动部关于工资支付办法的补充通知里说,法定节假日是“再支付300%”,也就是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如果约定的是日工资,应该给4倍(本身这一天的工资还要给,再加上3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如果约定的是月工资(就是说每月给多少),那么法定休息日的工资已经计算在月工资里了,法定休息日无论是否劳动月工资是不变的,这一天的工资用人单位已经给了,只需要按照海天一色的计算方法算出来日标准乘以3就行了。现在的平均月工作日是20.92天,平均月小时是167.4小时。你自己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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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说的很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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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计算有两种方式,一种为综合计算工时制,它是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实行这种方法的单位,在法定节假日需要向加班的员工支付300%的小时工资。周六周日加班虽可以不发加班费,但在一个月的工作时间内,员工工作小时数如果超过167.4小时,单位需就超出的小时支付150%的小时工资。员工小时工资的计算方法是用其月工资标准除以167.4小时,得到小时工资。另一种计算加班费的方法是标准工时制,也是用得最广泛的工资计算方式,根据这种制度,员工每天工作时间若超过8小时,超出的小时应给予150%的小时工资,在周六周日加班的,如果企业不能补回同等时间的假期,便需支付200%的日工资,对于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情况,则需向员工支付300%的日工资。员工日工资计算的方式是用月工资标准除以20.92天,得到日工资标准,小时工资算法为日工资除以8小时。在计算中使用的员工月工资标准是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工资标准,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和员工,则以每月实际发放到员工手头的工资,即“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