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月收租的说好超过一个月不交就做退房处理,我可以自行拿出他的行李吗?说明房是用来居住的,已有两月未交房租。有好心的律师认为,你是有这种权利的,但是你在这样做的时候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一是要提前通知他本人,以此来证明你已经履行了告知义务。二是对你搬出的他人行礼要交给他本人,在交给他本人之前要妥善保管,但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保管费,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存。结合本案前提条件,本律师还是建议你对被抓承租人的行礼进行提存为妥。 问题是我如何通知他?肯定不是好人,我想以后怕懒,我也是听他朋友说的,不知在哪里被抓住了,另外要怎样提存,找谁?东西也不多在外租屋平时住也没多少物品,我不想自己出了钱,还弄些麻烦些,谢详细回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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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不同通知承租人,直接进行提存。我国对债务履行具体的提存机关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公证处可以作为提存的机关,你可以去当地的公证处咨询一下。另外,提存的费用是由债权人(本案为承租人)出的。建议你在网上查询1995年6月2日司法部发布了《提存公证规定则》,其对提存公证的范围、条件、程序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对这个问题究竟能否提存我还是有疑虑的,提存一般是针对债,而你所提到的不属于债,而是属于承租人的物权,建议你还是去派出所问以下派出所的工作人员,或者最好是征求以下他本人的态度。附怎样申办提存公证? 提存是清偿债务的一种特殊方式。它是指当债务人因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债权人履行给付债务时,债务人可将有关财物提交于提存机关(如公证处),由提存机关负责收存并交付给债权人,从而免除债务人的给付义务和风险责任。只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债务人就可申请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延迟受领,使债务人无法按时给付;(二)债权人外出或无行为能力而其法定代理人外出,使债务人无法按时给付;(三)债权人名称、地址不详或失踪、死亡,使债务人无法给付;(四)债务人与债权人约定,用提存方式先行给付债的标的物。 在实际的民事和经济活动中,有时会发生债务人希望履行债务,因债权人怠于受领或找不到债权人而无法按时履行的情况,如铁路运输部门每年都有大量无法交付的货物,房租;中奖人不按时领取奖品;房屋承租人出国而其家具还占用原房等现象。这些状况不仅会给债务人造成经济损失和沉重负担,而且容易引起纠纷,影响正常的经济流转。因此,申请办理提存,有利于维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减轻债务人的经济和精神负担,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稳定社会经济秩序。 提存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提存这一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申办提存公证应到债务履行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债务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一)债务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等。债务人为单位的,应提供单位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包括姓名和职务。(二)债务依据。如合同书、由寄货物清单等。(三)债务人已尽其他义务和债权人拒绝受领的证明材料等。如通知债权人领取的凭证、债权人拒绝受领的证明、找不到债权人的证明等。(四)交付提存的财物。如货币(可通过银行转帐、信汇、电汇方式)、有价证券(股票、期票债券等)、贵重物品(古董、字画、宝石、金银首饰等)。如果提存的是易腐、易烂、危险的物品,就应先对提存物品申办保全证据,然后由债务人变卖该物品、再卖得款项提存。(五)公证员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公证处受理此类公证申请后,承办的公证员应进行审查、调查核实,着重查明:(一)债权人的名称、地址等有关情况;(二)无法履行债务的原因;(三)是否已尽了履行义务;(四)债权债务行为和提存行为是否真实自愿;(五)提存货物的种类,是否易燃、易腐烂等;(六)其他有关问题。 公证员经过审查材料、询问、调查后,认为符合条件的,即可出具提存公证书(格式附后)。同时,将提存事实及领取时间、地点、方法通知债权人。从公证书确认的提存日期起,所提存的财物即转归债权人,债务人对提存债务的履行义务即告解除。从提存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无人领取的提存物,视为无主财产,上缴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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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麻烦的。拘留的时间一般最长15天;除非是刑事拘留,期限教长,此时,你可以解除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