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有资料说管仲是法家的创始人,但好像书本里学的是韩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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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仲是法家的创始人”这种说法是现在法学界和历史学界的主流观点,法家人物可以追溯到商代前期的伊尹和周朝的姜尚。《韩非子》里伊尹与管子并提。《隋书·经籍志》就将《管子》列为法家类。从现存的典籍来看,先秦时期的法家的主要人物包括:管仲、子产、李悝、吴起、慎到、申不害、商鞅,而管仲是法家的创始人。另外也有一种观点,战国前期的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才是实际创造者。在这两种观点里,韩非都是法家集大成者,而不是创始人。管仲在齐国执政40多年,主持了齐国政治经济方面一系列改革。“任政于齐,齐桓公以霸,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管仲之谋也”。管仲的主要思想如下:(1)“仓廪实则知礼节”。管仲是注意到上层政治建筑的根基是经济基础的第一人。管仲十分重视礼仪廉耻是“国之四维”。但他更看重物质生活条件,并认为只有人民免于冻馁,才谈得上礼仪法度。作为权倾一时的上层人物,能认识到经济与礼法的关系,实为难能可贵。而这一原则也被以后的法家人物们所认可并继承(法家历来主张奖励耕战)。(2)“修旧法”、“令顺民心”。管仲执政早期,面对齐国的内忧外患,力主“修旧法,择其善者而业用之”,在制定新法时注重“令顺民心”,“俗之所欲,因而与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为此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废除井田制,鼓励鱼盐贸易,“三选”为官,规划全国机构,使齐国迅速强大起来。法家的发展壮大的确和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有莫大关系,但法家最初的形成和创立却和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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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家要看源流的话,就是管子,集大成着是韩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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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怎麽说了,法家不就是制定依法制国理论的吗,管仲自然算。源头应追溯到大禹创的“礼”我们知道大禹有一块圭代表权力,虽叫礼其实就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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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韩非子 韩非(约前280—前233)是韩国的贵族,“喜刑名法术之学”,后世称他为韩非子。他和李斯都是荀子的弟子。当时韩国很弱,常受邻国的欺凌,他多次向韩王提出富强的计策,但未被韩王采纳。韩非写了《孤愤》《五蠹》等一系列文章,这些作品后来集为《韩非子》一书。秦王嬴政读了韩非的文章,极为赞赏。公元前234年,韩非作为韩国的使臣来到秦国,上书秦王,劝其先伐赵而缓伐韩。李斯妒忌韩非的才能,与姚贾一道进谗加以陷害,韩非被迫服毒自杀。  韩非注意研究历史,认为历史是不断发展进步的。他认为如果当今之世还赞美“尧、舜、汤、武之道”“必为新圣笑矣”。因此他主张“不期修古,不法常可”“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韩非子·五蠹》),要根据今天的实际来制定政策。他的历史观,为当时地主阶级的改革提供了理论根据。  韩非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理论。他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韩非子·物权》),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圣人”)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韩非子·人主》)。为此,君主应该使用各种手段清除世袭的奴隶主贵族,“散其党”“夺其辅”(《韩非子·主道》);同时,选拔一批经过实践锻炼的封建官吏来取代他们,“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韩非子·显学》)。韩非还主张改革和实行法治,要求“废先王之教”(《韩非子·问田》),“以法为教”(《韩非子·五蠹》)。他强调制定了“法”,就要严格执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有度》)。他还认为只有实行严刑重罚,人民才会顺从,社会才能安定,封建统治才能巩固。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为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采取的许多政治措施,就是韩非理论的应用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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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与韩非相隔几百年呢先秦的百家争鸣从春秋末期开始到战国。管子在春秋初期,那时还没有什么“家”之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