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在父亲去世后一直由继母一人居住.最近,我的弟弟因为卖掉??来单位分的房子,要求带着女儿搬回家住.如果不让他搬,在法律上有说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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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应明确房子的产权是属于谁的。如果是你父亲和继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在你父亲死亡,又没有对其遗产进行分割的情况下,你的继母有权让你弟入住,也可以拒绝,这是物的所有权人对自己财产处分权利的行使之表现。2、如果你弟与你继母的关系比较融洽,且该房屋足以使你继母和你弟共同居住,双方应协商后搬入。如果你的弟确实没有其他住处,非要住入你父亲生前居住的房子,建议你们对你父亲的遗产进行依法继承。协商不了,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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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牵扯一个遗产继承问题。作为你父亲与继母的共同财产,这间房子中的一半属于你继母,而另外一半属于你父亲的遗产,应该由你继母、你、你弟弟以及其他姊妹共同继承,即共同共有。由于你弟弟也占有该房子的部分产权,因此他带着女儿搬回家住的要求并不违法,尽管卖掉单位分的房子,再搬回家住的做法让人感觉不近人情。由于你继母占有该房子的大部产权,你与弟弟及其他姊妹只占有较小份额的产权,因此,你继母可以拒绝你弟弟的入住要求,但应该按照其所占房子的份额,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这种做法,可以协商进行,也可以通过法律诉讼形式,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你继母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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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明确房屋产权归谁所有。2:父亲去世前有没有留遗嘱?如果没留,那你有继承的权利,具体分配如下:由你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分割属于你父亲的那一半财产,包括继母,你父亲的父母,你父亲的子女,不包括继母的父母及子女。3:如果你父亲去世一年[好象是一年,记不太清了],你没有主张继承那部分财产,等于自动放弃,那么,财产全部归继母所有。那你也没有回家住的权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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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上说的不准确首先,是私产房还是公产房?如果是公产房,则你的父亲和继母都是公产房共住人,你的父亲死后,此房的共住人只有你的继母,她享有完全的处分权,也就是说除非你继母同意,否则你弟弟不能入住。如果是私产房,则在你父亲死后,就可以主张分割遗产,房子的一半属于你的父亲(前提房子是你父亲和继母的夫妻共同财产),由你的继母、你弟弟、你和其他子女平均分割房屋的一半,具体怎么操作你们可以自己协商,也可以通过诉讼手段实现。如果还有其他财产也是按照此原则分割。2、由上可知,你弟弟可以主张入住房屋,但是如果你的继母不同意,你弟弟可以主张分割遗产来实现权利。但是,我个人认为不要这样,伤和气。还是好好商量一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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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的是,英美法系会把以前的判例作为以后断案的根据,在我们国家这个叫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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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意见基本正确,分我是基本上拿不到了.但我提醒楼主注意一点,如系夫妻共同财产在未进行析产继承之前,你的弟弟也有财产份额在内.在北京的法院有个判例,算是叫判例这个名吧.那就是对于居住权益的保护.